學者再爆新證據 廈大2005年公告管列指導教師

依廈大標準 每月應至少給管8萬人民幣工作津貼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被踢爆涉長期在中國廈門大學違法兼職,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昨天在臉書再爆新證據指出,管中閔名列廈大所公布的博士生和碩士生的指導教師名單,也名列廈大計量經濟學教育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委員名單,甚至廈大還特別註明管是兼職教授,台大和教育部應依法查明。管對相關質疑,未有公開回應。

  • 台大教授劉靜怡臉書再爆管中閔兼職廈門大學的新證據,可清楚看到管中閔被列入博士生指導教師名單中。(取自劉靜怡臉書)

    台大教授劉靜怡臉書再爆管中閔兼職廈門大學的新證據,可清楚看到管中閔被列入博士生指導教師名單中。(取自劉靜怡臉書)

廈大特別註明管是兼職教授 教部應查明

劉靜怡在臉書貼出廈大於二○○五年十二月卅一日在信息公開網的內容,廈大公布「第六屆學位評定委員會第十一次全體委員會,審議通過七位廈大博士生指導教師名單」,其中包括管中閔,還特別註明管中閔專業是「數量經濟學,兼職」。當時,管中閔任職於中研院。

另二○一一年,廈門大學公布碩士生的導師名單,管中閔被列名在王亞南經濟研究院所申請的碩生導師名單上,註明管的專長是西方經濟學、金融學及數量經濟學。當時管是台大講座教授。

二○一五年十一月六日,廈門大學「計量經濟學教育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聘用十二位委員名單,管中閔名列其中,她質疑:「難道台灣的教育部,剛剛砸了大把高教深耕的研究中心經費給管中閔教授當計畫總主持人,就是準備要把台灣政府資料庫裡的人民個資,都以學術合作之名,送到廈門去的嗎?」此時,管中閔已離開官府,返回台大任教。

依「廈門大學選聘博士生指導教師工作實施細則」,博士生指導教師是「指導、培養博士生的重要工作崗位」,再依「廈門大學非全職教師管理辦法」,非全職教師分為「傑出訪問教授」與「講座教授」兩類,「傑出訪問教授」是指獲諾貝爾等國際大獎者,每個月給予五到十萬人民幣工作津貼;「講座教授」則是擔任過國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副教授以上或其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者,經管、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及醫學類學科則給予每個月八萬人民幣,並提供免費公寓,依此標準,廈大每個月應該最少也要給經管領域的管中閔八萬人民幣的工作津貼。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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