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獎狀署名 陳金德:深以為恥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中國青年救國團宜蘭縣團委會二十五日舉辦優秀青年表揚,縣府也被掛上「指導單位」頭銜,救國團以「代理縣長陳金德」名義頒發獎狀。陳金德昨表示,「我的名字被救國團拿去頒發獎狀,深以為恥!」他說,救國團是國民黨附隨組織,縣府教育處不能再配合辦理;救國團表示,他們不屬任何黨派,尊重縣府決定。

  • 陳金德 (記者簡惠茹攝)

    陳金德 (記者簡惠茹攝)

陳金德昨在縣務會議表示,中國青年救國團屬於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今年青年節前夕,宜蘭縣政府掛上指導單位頭銜,由救國團辦理優秀青年表揚活動,頒發的獎狀還寫著他的名字,這樣的表揚活動理應由縣府主辦,不需透過中國青年救國團,教育處以後不能再配合辦理,相關補助款也不予同意。

陳金德指出,在黨國不分、一黨專政時代,救國團儼然可以指揮各級政府,甚至發函給大專院校,謊稱總統府、行政院、內政部同意,推薦救國團辦理青年相關計畫,這已涉嫌偽造文書。

陳金德也質疑,人團法未規定名稱要審核,可是「中國青年救國團」的名稱是「那個年代」的產物,現在可以改,為什麼不改?除非救國團說「中國」指的是中華民國、指的是台灣,但事實並沒有,還行文各機關要求配合,根本忘記台灣已經民主化,非常不妥。

「尊重縣府決定。」救國團宜蘭縣團委會總幹事林志榮說,青年表揚活動是鼓勵縣內有特殊表現的傑出青年,讓其他人能仿效學習,這個獎由縣長頒發當然是最好,縣府若有其他考量,救國團會配合。至於中國青年救國團名字,非宜蘭縣團委會說要修改,就能修改。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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