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案適法性 鎖定3爭議徹查

 

〔記者林曉雲、黃以敬/台北報導〕新任教育部長吳茂昆今將首度赴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作施政報告,台大校長遴選案勢將成為質詢焦點。據悉,教育部將從管中閔未揭露擔任台灣大獨董、台灣大副董蔡明興任遴選委員,所形成的遴選程序是否具重大瑕疵,以及管中閔被檢舉兼職台灣大獨董涉偷跑、涉違法赴中兼職卅一項等,再更進一步檢視,預計週三完成跨部會專案諮詢,最快本週就將會做出適法性決定。

吳茂昆十九日上任後,即馬不停蹄地了解教育部業務及拜會教委會委員。據了解,吳茂昆對於台大校長遴選爭議及當選人管中閔適任性遭檢舉,已有初步了解;吳與部內討論,多認為管擔任台灣大獨董此重要資訊沒被揭露,不能只看遴選委員會投票結果論,誤以為只差一票不影響結果,實際上台大有兩階投票,校務會議須先獲三分之一代表同意、跨過推薦門檻才能進遴委會,管未揭露擔任台灣大獨董,台灣大副董蔡明興卻任校長遴委,形成「副董投獨董」,明顯已實質影響遴選的公正性,依法理,已構成重大瑕疵,台大遴委會和人事處都有疏失問題,而教育部擁有聘任權,是委託台大遴選校長,如果選不好、出問題,依法理是可駁回。

立委促教部即時補正遴選瑕疵

立委張廖萬堅表示,他尊重大學校長遴選制度,但台大校長遴選既有未揭露重要資訊、商業利益未迴避等問題,顯見遴選過程已有重大瑕疵,是應要即時補正,教育部須依法行政做出監督。

立委陳亭妃也表示,此案須回歸制度面才不會被政治化,管未揭露擔任台灣大獨董,或被檢舉違法赴中,更在自傳中自述兼職廈大教授等,教育部都須依法作實質檢視。

「廈大承認聘客座 管明顯違法」

在管被檢舉兼職中國廈大部分,有台大教授則再舉報指出,廈大承認至少有聘管為客座教授,而據廈大「非全職教師管理辦法」,客座教授就是兼職教授,差別是名稱,權利義務都相同,二○一五年之前港澳台和外籍教授被列客座教授,二○一五年後被列入和中國籍教授一樣是兼職教授,依廈大辦法,非全職教師聘任條件是,台灣學者要認同「一個中國」原則、維護「國家統一」,不管客座或兼職,都須經過聘任程序,由院長提名、教授委員會評議、學院黨委考察、學校黨委部門審查、學校聘委會批准,再頒發聘書,應聘人要簽名,由此可證,管中閔長期被廈大列為兼職教授,絕非我國允許的短期學術交流,已明顯違反我國法律禁止國立大學教授兼職的相關規定。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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