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聘管案駁回 法官是管爺同事

〔記者吳柏軒、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大財金系教授管中閔週二將在爭議聲中就任台大校長,另一位台大校長候選人吳瑞北不滿教育部忽視台大校長遴選瑕疵聘任管中閔,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遭駁回,但駁回該案的審判長蕭忠仁在台大財金系兼課,與管中閔為財金系同事,讓管案再添爭議。

  • 律師林憲同(灰西裝發言者)等台大校友昨日在台大傅鐘廣場舉辦記者會,請求台大及教育部停止辦理台大校長交接。(記者簡榮豐攝)

    律師林憲同(灰西裝發言者)等台大校友昨日在台大傅鐘廣場舉辦記者會,請求台大及教育部停止辦理台大校長交接。(記者簡榮豐攝)

審判長蕭忠仁 台大財金系兼課

台大校長遴選出現重大瑕疵爭議滿一年,去年五月教育部要求重啟遴選,台大不理會,但前教育部長葉俊榮上月底卻大轉彎,同意發聘管中閔,引發譁然,吳瑞北為此緊急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要求教育部不得於未重啟遴選前聘管上任,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日裁定駁回。

台大教授劉靜怡在臉書踢爆,檢視北高行新聞稿發現,駁回該案的審判長蕭忠仁:「是管爺(管中閔)同系同事、台大財金系兼任助理教授?」庭長有無自請迴避?科技部計畫審查「同校同事」都須迴避,蕭不自請迴避,導致裁判無法讓人民信任。

而針對假處分遭駁回,吳瑞北則說,裁定書寫到,該案聲請人未提訴願,其實他已於去年十二月廿八日緊急向行政院遞訴願狀,要求教育部撤回聘管公文,在法院庭上也交給法官影本,法院此處有明顯錯漏。

吳瑞北強調,台大校長應有更高的倫理道德標準,他等待行政院訴願會裁決,若撤銷教育部公文,管中閔自然不能上任,若訴願輸了,再打行政訴訟,對象就是教育部,這是堅持程序正義所必須付出的代價。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回應,兩種情況法官必須迴避,第一是法官與當事人有八等血親、五等姻親、曾參與前審審判、訂有婚約等八種關係;另一種則是當事人認為法官審理有明顯偏頗,聲請迴避。

北高行:未達兩種應迴避情況

北高行表示,審判長蕭忠仁與吳瑞北和管中閔為同事關係,未達法定應自行迴避、不得審理事由,且原告吳瑞北與被告教育部均未聲請蕭忠仁迴避,不解蕭為何應迴避?盼外界勿用裁定結果解讀。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則說,本案未達應迴避事由,尊重審判獨立。

針對北高行的說法,吳瑞北針在臉書提到,庭訊當天蕭忠仁沒出席,自己根本不知道審判長是誰,無法事前提出迴避聲請,認為蕭忠仁跟管中閔是同系同事,應自行迴避審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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