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為國民黨附隨組織 追徵77.3億

〔記者楊淳卉、蕭方綺、劉力仁、涂鉅旻/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昨認定中廣公司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依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規定,命令中廣名下不當取得之土地(十萬九六二七平方公尺)及地上建物(六九九平方公尺)移轉為國有。對於不當取得之財產中已移轉他人的土地,包括現台北市仁愛路帝寶基地及國家預算購置之資產等,追徵價額共計七十七億三一三八萬九一八五元。

  • 中廣資產情形

    中廣資產情形

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昨下午開記者會喊冤,強調「現在的中廣」不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盼黨產會「冤有頭、債有主」,應該向國民黨追徵,而不是現在的中廣,收到處分書後會與律師研究,不排除提出行政訴訟。

「冤有頭、債有主」 趙少康:應向國民黨追徵

對於趙少康稱「冤有頭、債有主,應向國民黨追徵」,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回應,根據黨產會掌握資料,帝寶賣地所得始終都在中廣帳上。

黨產會針對調查結果指出,中廣公司之人事、財務及業務經營長期受國民黨實質控制。國民黨九十五年透過原黨營事業華夏公司,將中廣股權以非相當對價售予好聽、悅悅、播音員、廣播人四家公司,中廣公司始脫離國民黨控制。黨產會依據「黨產條例」規定,認定中廣為國民黨附隨組織。

黨產會調查,中廣公司不當取得之財產主要有兩大類,即原日治時期台灣放送協會於各地之房舍土地及由國家預算購置之資產。目前尚在中廣名下不當取得之民雄機室等土地共計十萬九六二七平方公尺、地上建物共計六九九平方公尺,應依「黨產條例」移轉國有。

黨產會指出,中廣不當取得之財產中,已移轉予第三人或經政府徵收而無法返還予國家者,例如現仁愛路帝寶基地已於八十八年售予黨營事業中投公司,黨產會依「黨產條例」追徵共計七十七億三一三八萬九一八五元。中廣公司應於收到處分書之次日起卅日內,將現有之不當取得財產移轉國有,並繳納追徵之價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代理發言人蕭祈宏表示,中廣所使用之頻率本為國家所有、非屬黨產範圍,中廣被認定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NCC將在收到黨產會行政處分文書後,依廣播電視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處理,也將重新審視股權變動、經營權歸屬,未來將在兼顧產業秩序、消費者權益、黨政軍條款等因素,依法妥為處理。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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