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中國黨政軍 裁罰37人 查處88人

台灣人張經義任職於中國官媒東方衛視,陸委會表示張已違反兩岸條例,最重可罰50萬。(取自白宮直播)

台灣人張經義任職於中國官媒東方衛視,陸委會表示張已違反兩岸條例,最重可罰50萬。(取自白宮直播)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任職中國官媒《上海東方衛視》的張經義,卻向美國總統川普自稱「來自台灣」,陸委會認定違反「兩岸條例」中,國人不得擔任中國黨政軍職務的規定。據了解,政府對違法赴中國任職者,已裁罰卅七人,此外,包括張經義等共八十八人,相關主管機關正在查處中。

張經義以及中國官媒《環球時報》台北特約記者等在列

「兩岸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國人不得擔任公告禁止的中國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違反規定可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據指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日已召開專案小組會議,將以適當方式讓張經義陳述意見後,再決定裁罰金額。

據統計,歷年來針對違規擔任中國黨政軍職者,裁罰卅七人、共罰四五○萬元,其中違法擔任社區主任助理即高達卅三人,另擔任中國高新技術創業中心副主任、新區招商局副局長各一人,還有兩人因擔任中國全國政協委員,各被處罰最重的五十萬元。

據悉,政府去年首度對兩名台籍政協委員開罰,其中一人是去年三月在中國的全國兩會中,五十七歲卻自稱「台灣女孩」,還以高八度語調對中國歌功頌德的凌友詩,另一名則是移居香港的政協,但他行事相當低調,並非《鳳凰衛視資訊台》副台長吳小莉。

據了解,馬政府曾宣稱要對時任廣東省政協委員的吳小莉、時任中國全國政協委員的台商黃紫玉等人開罰,最後卻做出解釋文,「特邀特聘」的台籍政協委員與人大代表是榮譽職,只有建議權、沒有表決權,最後都未罰。

至於現正查處的案件,包括內政部、經濟部、農委會、法務部、教育部等機關共八十八件,職務型態涵蓋科技特派員、法官助理、研究中心研究員及國有企業任職者等;而擔任媒體記者,除張經義外,還有中國官媒《環球時報》的台北特約記者,均已指定主管機關查處中。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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