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抗惡法 白紙抗爭今登場

香港國安法生效,香港民眾因擔心示威旗幟或標語上的字句遭羅織罪名,三日在港島東區裁判法院外舉白紙表達無言的抗議。(路透)

香港國安法生效,香港民眾因擔心示威旗幟或標語上的字句遭羅織罪名,三日在港島東區裁判法院外舉白紙表達無言的抗議。(路透)

 

〔編譯茅毅/綜合報導〕中國在香港強推的國家安全法已生效,由於香港政府表明,呼喊「香港獨立」和「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與持有寫著這些字句的旗幟或標語,均可能因違反國安法被捕,網友因而發起「白紙抗爭」,預定六日晚間在九龍觀塘apm商場,舉白紙靜默抗議。

一日「七一遊行」期間,有示威者因展示或藏有「港獨」旗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標語被捕。當晚一名在港島銅鑼灣時代廣場外舉白紙抗議的少女,引發熱議。她說,在國安法實施後,不知道舉什麼才不會犯法,之後就開始有示威者仿效她舉白紙抗議。

不喊口號不秀文宣 靜默抗議

號召六日舉行白紙抗爭的網友提醒,屆時不揮任何旗幟,也不展示、不呼喊可能違反國安法的文宣或口號,不播放「反送中」代表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另外,也有支持「反送中」的商店因擔心觸法,改用只貼上空白便利貼的「空白連儂牆」,表達無言的抗議。

對此,港府律政司長鄭若驊五日說,警方只有在合理懷疑下才可以拘捕,會不會檢控則視有無合理定罪機會,警方會再做後續調查,最後未必起訴。至於「光復香港」口號是否有港獨含意,法庭可以另有看法。儘管鄭若驊四日聲稱,違反國安法者一旦被定罪,可理解為「終身喪失」參選公職資格,但她五日又改口稱,選舉主任判斷擬參選人是否符合資格,有獨立做法,和國安法沒有直接關係。

刑期原定最高10年 常委會認為太輕

前特首梁振英則透過「臉書」聲稱,立法會參選人必須簽署遵守國安法的確認書,明確表態反對港獨、台獨,泛民主派政治人物不得再蒙混過關。

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譚耀宗形容,七月一日仍有人走上街頭示威抗議,甚至展示「港獨」旗幟,顯示民眾不怕國安法,法條還「不算辣」。與他同屬建制派政黨「民主建港協進聯盟」的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說,違反國安法的刑罰原本是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常委會審議後卻認為刑期太輕,才加重至無期徒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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