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媒體採購案 謝公秉等4人涉圖利起訴

花蓮縣政府前副秘書長謝公秉。(資料照)

花蓮縣政府前副秘書長謝公秉。(資料照)

 

〔記者王峻祺、游太郎/花蓮報導〕花蓮縣前縣長傅崐萁任內媒體採購案引發爭議,花蓮地檢署歷經一年偵查終結,十九日將前副秘書長謝公秉等四人,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一○六年及一○七年間,時任花蓮縣政府副秘書長謝公秉、行政暨研考處處長林金虎、新聞科科長黃微鈞及科員黃淑貞等四人,為避免媒體對縣府的負面報導,違反政府採購法,切割辦理一○六年及一○七年的「縣政宣導影片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採購案」,與花蓮駐地記者等十一人分別議價決標。其中李姓記者安排人頭進行議價得標,謝公秉等人仍配合辦理。

檢方表示,二項標案驗收過程均未核實驗收,交付影片光碟從未使用,決標後為避免採購案曝光,也未依規定彙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共圖利得標記者新台幣一九二萬七八○元及二八二萬三千元,上週偵查終結,針對謝公秉等四人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事務直接圖利罪嫌提起公訴。

已轉任縣府民政處長的林金虎受訪時表示,還未看到起訴書,待了解檢方起訴原因後再做回應;謝公秉則回應,未見起訴書,會再了解。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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