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國大會193票共識決 五常否決權「設限」

(法新社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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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5國動用時須提「正當理由」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就在聯合國秘書長古特瑞斯針對烏克蘭戰爭訪問俄羅斯之際,聯合國大會廿六日召開會議,一九三個成員國以共識決通過列支敦斯登領銜提出的決議案,要求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動用否決權時,必須提出正當理由,聯大首次可以針對否決權的行使進行辯論。

這項由列支敦斯登起草、近一百個聯大會員國連署提出的決議案,以共識決獲得通過,未來美國、俄羅斯、中國、英國和法國等安理會五大常任理事國動用否決權時,聯大將在十個工作天內自動召開會議,就否決權的行使進行辯論;聯大雖然未被賦予採取任何行動的權力,但此舉可以讓所有聯合國會員國審查並評論否決權的行使是否合理。

聯合國憲章規定,安理會應以全球和平捍衛者的身分介入衝突,但由於俄羅斯握有否決權,可癱瘓安理會行動。列支敦斯登駐聯合國大使魏納維瑟(Christian Wenaweser)表示,本案是為沒有否決權的國家、不是安理會成員的國家發聲,因為國際和平與安全會影響所有人。他在向大會提出本案時強調,俄國入侵烏克蘭,安理會卻毫無行動,印證當前多邊主義成效不彰,聯合國角色的創新改革刻不容緩,這項決議案將「創造新的程序」。

美國駐聯合國大使湯瑪斯—葛林斐德(Linda Thomas-Greenfield)力挺這項決議案,強調聯大應該特別關注俄羅斯在過去廿年濫用否決權的可恥紀錄。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卡拉馬爾德(Agnes Callamard)則說,這項決議案是朝著提高動用否決權的成本所跨出的第一步。

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否決權改革,因俄國入侵烏克蘭而重新成為話題;儘管決議案獲美、英等約六十個國家支持,但迅速獲得支持仍令人意外。力挺本案的國家還包括烏克蘭,以及希望取得常任理事國席次的日本和德國。聯合國紀錄顯示,自一九四六年蘇聯首次動用否決權以來,迄今已有兩百多項決議案遭到否決,主題從韓戰、以巴衝突到氣候變遷等無所不包。行使否決權最多次的國家是前蘇聯和俄羅斯,美國次之。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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