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善政喊冤 再遭5大打臉

《自由時報獨家》張善政計畫抄襲案喊冤說法 再遭重度5大打臉

張善政再度重申因為有保密條款,因此之前無法詳細對外說明,今(21)才開記者會,不過依自由時報之前獨家披露的契約,就已明訂該計畫報告陸續於2007年後在GRB網站公布後,就沒有保密的必要性。(本報合成照)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國民黨桃園市長參選人張善政過去任職宏碁期間,擔任農委會計畫的主持人時繳交的報告疑有多處抄襲,張善政今(21)舉行記者會,先是控訴不該用審查論文方式審查研究計畫,並表示產銷履歷的「二維條碼(QR Code)」是宏碁所規畫。不過經查,農委會早從2003年就開始蒐集歐盟與日本產銷履歷QR Code資料,2004年就著手規劃推動產銷履歷示範計畫。

張善政過去任職宏碁副總期間,擔任農委會3年期研究計劃(2007-2009)「農業電子化發展策略分析與規劃」主持人,整體經費高達5736萬元,張善政團隊繳交的2007年、2008年報告書被週刊踢爆有多處抄襲並且未標註來源,2009年的報告書中則大幅度「複製、貼上」國家通訊委員會(NCC)委託工研院製作的不到百萬經費的報告書。

農委會16日公布初步調查結果,比對後發現3年期共21份子報告,經比對後內容高度重疊有6份,亦即近3成的報告內容有重疊,並請張善政與宏碁於30日前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張善政今舉行記者會不滿農委會用論文方式來檢驗計畫報告書,並表示該計畫是蒐集國內外科技資訊,摘要給農委會參考,並再度重申是因為有保密條款,因此之前無法詳細說明,至今才開記者會,並表示產銷履歷的OR Code是當初他率領的宏碁團隊所規畫,張團隊的律師還稱,依照「政府採購法」,就是要保密。

依自由時報之前獨家披露的張善政擔任主持人和農委會簽署的契約書的第10條第2項,該契約已明訂該計畫並非科技敏感項目,因此當報告內容上網公開後,計畫執行人就沒有保密的必要。

另依據「行政院農委會暨所屬機關科技計畫研提與管理作業規範」,張善政擔任主持人的計畫案屬於農委會科技計畫,所提出的報告就規定要「以科技或學術期刊論文方式撰寫」,才能確認計畫執行團隊的產出和他人的產出內容不會有混淆情況。

張善政團隊稱並指媒體之前踢爆他抄襲之處,農委會都認為沒問題的說法,但依農委會16日記者會內容已說明,確實媒體踢爆的23處都有疑義。

張善政團隊稱,比對的內容有含括團隊後來為農委會發行的電子報內容,不過農委會已說明,當初比對就排除當初該團隊協助農委會發行的電子報的內容,也排除新聞輿情情資。

張善政稱產銷履歷OR Code部分由宏碁規劃;經查,QR Code為1994年由日本工程師原昌宏所發明,日本、歐盟1996年後陸續運用在蔬果產銷履歷,另依現任農糧署署長、曾於農委會企劃處服務的胡忠一於2006年撰寫、刊登於花改場場刊的「國內產銷履歷制度推廣現況與展望」一文寫到,農委會自2003年開始蒐集日歐產銷履歷資料、2004年規劃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2005年規劃產銷履歷示範計畫,並於該年推動執行。

另查產銷履歷的法律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的立法過程,依立院公報,該法於2007年1月5日制定,並於該年1月29日由總統公布正式施行;而張善政執行該計畫的期間則為2007年到2009年。

張善政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產銷履歷是由他擔任主持人時由宏碁所規劃,但經查農委會自2003年開始蒐集日歐產銷履歷資料、2004年規劃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2005年規劃產銷履歷示範計畫,並於該年推動執行;另查產銷履歷的法律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的立法過程,依立院公報,該法於2007年1月5日制定,並於該年1月29日由總統公布正式施行。(資料照)

張善政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產銷履歷是由他擔任主持人時由宏碁所規劃,但經查農委會自2003年開始蒐集日歐產銷履歷資料、2004年規劃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2005年規劃產銷履歷示範計畫,並於該年推動執行;另查產銷履歷的法律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的立法過程,依立院公報,該法於2007年1月5日制定,並於該年1月29日由總統公布正式施行。(資料照)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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