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擬修選罷法 曾涉黑金槍毒 不得參選

立法院民進黨團昨舉行記者會,強調將研擬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未來涉及「黑、金、槍、毒」者,經判刑確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謝君臨、黃靖媗/台北報導〕為回應社會對於黑道介入政治的疑慮,立法院民進黨團昨舉行記者會,強調將研擬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未來涉及「黑、金、槍、毒」者,經判刑確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黨團幹事長羅致政指出:「這是未來我們對於政治人物的最高道德要求,同時也是最低法律下限的要求。」

 

健全清廉參政 最快二○二四大選適用

 

內政部強調,為了健全清廉參政的民主選舉制度,將積極推動候選人參選資格修法作業,以期於二○二四年正副總統及立委選舉就能適用新修正規定。

羅致政表示,民進黨團公開呼籲、要求,政府必須進行全國大掃黑、全面肅槍及緝毒,這是最能立刻回應民意和民怨的重要作為,黨團也要求行政部門提出相關修法。

黨團副幹事長黃世杰說,公職人員掌握相關資源、權力相當大,應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若曾涉「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行,經判刑確定,應排除在公職範圍內。

回應民意民怨 民進黨團籲全國大掃黑

黃世杰說,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中,採較嚴格的道德標準,只要曾涉組織犯罪被起訴,就不提名,但公職人員選罷法涉及憲法參政權,因此建議比照正副總統選罷法作為標準,若曾涉組織犯罪、檢肅流氓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經判刑確定,就不得參選公職。

羅致政補充說,未來在推動修法上,要把「黑、金、槍、毒」都排除在候選人資格之外,上自立委、下至村里長、鄉鎮市長、議員都比照辦理;至於具體條文和內容,在內部詳細討論後就會提出。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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