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左二)昨在立法院民進黨團成員陪同下,將紙本覆議函親送至立院。(行政院提供)
〔記者謝君臨、劉濱銓/綜合報導〕立法院去年十二月廿日三讀通過加嚴版選罷法修正案,並遲至今年一月廿四日、農曆春節前最後一個上班日,才將法案送至行政院。行政院認為修法有窒礙難行之處,經總統核可後提出覆議,並於憲法規定的十日期限內,昨分別以電子公文、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親送紙本覆議函至立法院,完成「送達」程序。立法院朝野黨團將協商覆議案處理期程。
選罷法修正案明定,罷免提議人、連署人名冊,須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行政院認為修法有「變相提高罷免門檻,過度限制人民罷免權」、「大幅增加提議人之領銜人及各級選舉委員會之行政作業負擔」及「直接適用本屆立法委員,違反國民主權原則、利益迴避原則及公平正義之維護」等窒礙難行之處,提出覆議。
龔明鑫昨在立院民進黨團成員吳思瑤、李坤城、鍾佳濱、陳培瑜等人陪同下,將覆議函親送至立院。不過,由於昨天是休假日,立院收發室沒人上班,龔等人將覆議函以膠帶黏貼於立院秘書長周萬來信箱上,完成送達程序。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透過媒體群組表示,覆議案呈請總統核可後,行政院考量送件期限,以及送件程序對兩院公務人員所產生的影響等因素,於二日十三時五十三分,以電子公文將覆議函傳送至立法院。為求慎重,紙本覆議函是由行政院龔秘書長親自遞交至立院。
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天到南投縣知名的竹山紫南宮、名間松柏嶺受天宮參拜祈福。他表示,春節拜廟心裡多少有些焦慮,因民眾對於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間的僵局都很關心,他期許新年朝野相互信任,團結台灣因應快速變動的國際局勢,以維持國際上的領先地位。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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