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館長陳儀深。(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國史館今天舉行「鄭南榕獄中日記」新書發表座談會暨史料捐贈儀式,館長陳儀深表示,史料揭露威權統治時期國家機器運作的證據,也能看出鄭南榕的案子不是單一事件,可能是1980年代黨外人士一步一步走向組黨前夕,國民黨當局認為透過選罷法等「非政治理由」處理比較細緻,以致於鄭違反選罷法尚未宣判就要入獄8個月,也可以看見當時黨外運動已受國際注意,當局「忙碌應對」的情狀。
陳儀深指出,去年鄭南榕基金會同意捐贈大批史料,國史館目前已完成採集1069項史料,包括鄭南榕推動519綠色行動、二二八平反、新國家等三大運動相關的文宣、手稿、文章及剪報等,以及張德銘控告鄭南榕違反選舉罷免法相關法院文件、《自由時代》系列雜誌登記證與許可證、社務運營與編務資料、查禁查扣公文,還有鄭南榕1989年自焚之各界悼文、報導、追思活動資料等,目前採集工作仍持續進行。
陳儀深說明,《鄭南榕獄中日記》除了向左翻的195頁本文外,還有向右翻的119頁附錄,不僅有與入獄有關的起訴書、通緝書、判決書及家書等,還加入不少外交部檔案,也就是1986年5月至10月來自外館的報告,以及與新聞局、法務部往返的公文,因為外交部檔案名稱將「五一九綠色非法聚眾」、「蓬萊島誹謗坐監」、「鄭南榕違反選罷法」以及「林正杰違反選罷法」四個案子寫在同一個封面。
陳儀深解讀,可見鄭南榕的案子不是單一事件,且鄭的「五一九綠色非法聚眾」案後來不見了,因為它可以包在「違反選罷法」裡面,這可能是1980年代黨外人士一步一步走向組黨前夕,與國民黨當局的關係緊張,當局的防制方式若是採取從誹謗案以及違反選罷法這種「非政治性」的理由來處理,會比較細緻。
陳儀深提到,1984年12月調查局的一份調查專報提到,某次情治工作座談會中,主席裁示「對偏激雜誌人身攻訐提出告訴,……請警總與法院及檢察官保持聯繫」,也能揭露威權統治時期國家機器如何運作的證據,因此以上的檔案作為附錄,可以作為重要的背景有助於大家理解為什麼鄭南榕違反選罷法案,尚未宣判就要入獄8個月,且在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確定當天就當庭釋放,可以感受到「政治案件、政治處理」那種特性。
陳儀深說,附錄中的外交部檔案,包括駐芝加哥辦事處、駐美國羅安琪辦事處、駐英國代表處、駐沙烏地阿拉伯王國大使館等等的函報,可以看到外媒相當關注黨外公政會成立、龍山寺聚眾示威以及鄭南榕被捕是否為政治迫害,於是行文法務部要求提供參考資料,以便對外澄清等等,都可以看到1980年代「黨外運動」已經受到國際注意,從而國民黨當局「忙碌應對」的情狀。
陳儀深指出,鄭南榕從美麗島事件後就積極投入黨外民主運動,1983年底決定自己創辦雜誌、在1984年3月12日發行《自由時代》創刊號,自始至終以追求民主憲政與言論自由為職志,並在1986年為了抗議國民黨政府施行長達37年的戒嚴,發起第一次「519綠色行動」,這是戒嚴時期首見公開要求解嚴的大型的群眾運動,同一年也是黨外運動各方勢力追求突破黨禁的關鍵年,「公政會」和「編聯會」分別提出組織新黨的計畫和時程,海外也有許信良等人發起「台灣民主黨」組黨運動。
陳儀深說,1980年代的黨外雜誌前仆後繼爭取言論自由,相對最近台灣社會有關於「言論自由」的討論,希望能夠回到歷史實況才能夠做真正的比較。至於所謂100%的言論自由,他從這本《獄中日記》第96頁看到:「百分之百的自由,解釋,Liberty House or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 Association 等ratings,如英國、美國得99%,日本得98%,台灣只得50%左右。爭取100%是一個理想,有個grade可資爭取。」鄭南榕知道現實世界的自由是程度問題、沒那麼絕對,可見他務實的一面。
另外,第17頁講到台灣問題的解決路徑,是民主化優先,要移除民主化的障礙(取消臨時條款、戒嚴等);政治動員才是主力手段:組黨、全面改選、自決投票。第8頁說自決的選項:包括獨立、統一、邦聯、「德國模式」。陳儀深認為,鄭南榕的追求台灣獨立,最後且以自焚來收場,「激進」可能是他的策略,但激進是用來要求自己、不是要求別人,他內心的藍圖,其實是兼顧民主程序以及自由主義的價值。
陳儀深表示,我們的社會對鄭南榕的瞭解顯然還是不夠,國史館有幸承接鄭南榕基金會捐贈的史料,國史館保存史料的環境應該相對理想、數位化公開也會比較快速,鄭南榕精神是台灣社會的共同資產,研究鄭南榕就是研究台灣自由化、民主化過程的重要部分,大家一起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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