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國家之延,殘政府之喘

 二○一四年九合一地方選舉過後,「內閣制」之議又登場,彷彿是政改的救命符或什麼仙丹,是這樣嗎?彷彿是,又像不是!

「內閣制」是議會(國會)內閣制之謂,是國會多數黨組閣;若政黨未過半,則由當選最多的政黨聯合其他小黨,組成與第二大黨相對的執政內閣,且閣員大多為國會議員兼任。

看看歐洲許多國會內閣制國家議場,執政與在野相對併坐相望,甚至無桌子。可以想像政治對話形勢。國會內閣制是取消皇制,僅保存虛位君主進入君主立憲制,皇權虛位後的權力設計。像法國這樣已廢除君主的國家,總統直選,但採取的是總統與國會並蓄的雙首長制,常因總統與國會多數黨不一致而易矛盾、錯亂、衝突。當然,有許多國家是真正的議會內閣制,像德國。更有新興獨立國家,採總統制。各有歷史背景,互具特色,端看民主化歷史和政治文化水準而判優劣。

台灣的「中華民國」採取不三不四的五權憲法,加上不清不楚的黨國專制,總統有權無責,國會經由民選產生,只有狗吠火車之權;閣揆、閣員由總統指派,為幕僚長團隊,荒腔走板至極。

「內閣制」之議,是對執政權力行使的一種改革想法。對於現行政制權力集中於總統,卻無法在權力行使中有效牽制其權責,而有所改善。這牽涉到現行選舉辦法,票票不等值的問題必須改變,「並立制」與「聯立制」的調整是首要之務。如不改革選制,所謂的「內閣制」也只是換湯不換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便宜行事。

民主政治是一種市民權的行使過程,是一種文化展現,長久以來的黨國化殖民性「中華民國」,並未具有善意正向,只是藉著「民主」的幌子,虛應政治改革的社會壓力,若不改變這種政治體質,無論「內閣制」或「總統制」都只凸顯其病。

在台灣的這個「國家」,如不先共同面對「中華民國」的殘餘、他者、虛擬中國性,政治改革只會是片面之舉,是以拖待變的政治療程。除非有一天,生活在這塊土地,共同對一個真實正常國家有願景的人們,制了新憲,建了新國。否則只會像靠醫療器具呼吸維生,卻無法正常健全思考、行使意志的病體,只會是苟延殘喘的國家和政府。

(作者李敏勇,詩人)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鏗鏘集〉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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