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全犧牲享受?

 

官員制訂法規設立獨立董事制度,卸任後再被延攬為獨立董事,是自肥現象、是另一種旋轉門,更是政商掛勾的擴散與延伸;它是一個腐敗、不公、不義的制度。獨立董事制度,尤其在政商關係、公務員、政治人物方面,是應該被檢討、改革的對象。瓜田李下,坊間出現林全概念股的用詞,點出「獨立」董事的關鍵問題。

現行制度規定一個人最多可以兼任三家公司的獨立董事。準閣揆林全在兼任三家公司的獨立董事之外,又兼任另外三家公司的一般董事,聽說光是董事酬勞一年就可以輕鬆的進帳兩千多萬元,把這個制度「利用」或「被利用」得淋漓盡致,甚至把它拿來證明自己與準國發會主委不愛財的例證。這顯示林全對這個制度樂在其中,對它的腐敗性與不公不義完全無感。

林全雖不必然參與獨立董事制度的設計,卻是個聰明的利用者。基於此,筆者對他領導的團隊的改革決心與能量沒有信心。個人擔心他和台灣薪水階級距離的遙遠,更擔心他是不是站在廣大的台灣勞動階級的對立面。

(作者為台灣勞動者智庫志工,留美經濟學博士)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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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健次

林健次
台大經濟系畢業,Vanderbilt 企業管理學碩士、Oregon 大學經濟學博士。曾任職美國本土銀行國際部;淡江大學國際企業經營系副教授、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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