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見.歧視.平權

 

到處招搖撞騙的「台灣民政府」,屬性是「金光黨」;它「辱罵」老榮民的公民記者,就像罵「台巴子」的高級外省人一樣,屬於少數帶有極端族群偏見的人;國民黨藉此宣稱要提「反族群歧視法」,卻是文不對題,自打嘴巴。

每一個人成長經歷不同,對種族、宗教、性別、年齡、地域多少會有成見或偏見,但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不侵犯別人合法權利,並不能算是歧視。

美國獨立宣言揭示「人生而平等」,但制憲時保持黑奴制度,黑人沒有投票權,計算人口,五個黑奴只等於三個白人;廢奴之後,種族隔離政策到一九五○年代仍存在;即使是白人女性,也到一九二○年才普遍享有投票權;這才是種族與性別歧視。

國民黨藉由個人偏見罵街事件,要提「反族群歧視法」,對它是極大諷刺:國民黨宣傳一向主張台灣沒有族群問題,因為連原住民都是「中華民族」,現在卻承認族群的存在。

如果按過去「本省」與「外省」族群的分類,台灣只有國民黨是搞族群歧視的慣犯。它以少數族群,不經民主程序,長期黨國獨裁,多數的「本省」族群受到不公平待遇,這比美國白人歧視黑人少數族群還要惡質。

幾十年過去,年輕世代族群色彩已經淡化,絕大多數自我認同是台灣人。「榮民」、「老兵」這些歷史產物,也逐漸成為歷史名詞。新世代的台灣人民,應該是道德上免於偏見,法律上建立平權。

國民黨逞口舌之快,倡議「反族群歧視法」,如何定義族群與歧視,殊堪玩味,而且,它需要先面對國民黨內部明顯不公平待遇,王金平這些「本省」族群黨員受到歧視的問題!

(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鏗鏘集》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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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景弘

王景弘
王景弘曾任《聯合報》記者、選述委員、駐美特約撰述、紐約《世界日報》編譯、《經濟日報》駐美特派員、《聯合報》駐華府特派員,以及《台灣日報》主筆。著作有《採訪歷史:從華府檔案看台灣》、《杜勒斯與台灣命運》……。目前每週在《自由時報》撰寫〈鏗鏘集〉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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