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與治國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昨天終於送進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但是,抗議民眾為阻止立委進場議事,一早竟在立法院門前爆發肢體衝突;在此同時,年金改革委員會副召集人林萬億則是上廣播節目自估:公教勞等年改法案,恐怕要立院加開臨時會才可能完成三讀。這些情勢的發展,必然會令人心生疑慮:一個不成比例的少數抗爭,可以亂上一整年,孰令致之?

年金改革最後當然會完成,基於社會對這個議題的高度共識,以及執政黨的國會優勢,這點毋庸置疑。確保年金永續、穩定國家財政,若是一張預期可以兌現落袋的中長期支票,那麼推動改革的過程是如何進行的?就是主政者可否因此得利加分的另一張即期支票。決定要不要支付這張支票的人民,檢驗的標準十分簡單,就是授權去辦事的政府,是化繁為簡,把事辦得明快漂亮?或是治絲益棼,把事辦到左支右絀,窘態畢露?

年金改革,有個非常本質性的核心問題,就是現有制度的所得替代率不合理必須解決,對照OECD國家的經驗,軍公教自己早就有數;至於比較敏感的十八%優惠存款爭議,不論是一九六○年訂定優存政策,或是一九八三年開始實施十八%,都是威權時代一紙命令的產物;即使二○一○年國民黨通過將之法制化,亦是在不顧多數民意反對下強行為之。換言之,從頭到尾,什麼時候問過我們大家的意思?現在,那個政黨已經下台,換手上台的政府該怎麼做,根本是著毋庸議之事。

既然是非做不可,剩下的是怎麼把事做得好、做得快的問題,這理應是爭取執政者的強項才對,至少當初在競選時是這樣保證的,否則大家憑什麼要投票。年金改革要做得好,就是政府不能自己腦袋空空,必須先要有腹案,我準備怎麼做,然後再來聽取大家的意見;而年金改革要做得快,就是在聽取意見時,既要接納異見,進行修正,更要整合分歧,有能說服;不能議而不決,被形式綁架,甚至誤以為拉長戰線,可以消耗對方的怨怒,最後換得「平心靜氣」的結果。

事實證明,年金改革從去年新政府上任到現在,草案好不容易送進立法院,依舊在國會門口發生暴力事件;同時在議場內,朝野協商決定,下週將先舉行公聽會,再進入逐條審查。之前冗長的程序,耗費了這麼多內部對立、社會成本後,既未令人消氣,也未讓在野黨因此省掉任何步驟,反而適得其反。以凝聚共識為目標而舉行的國是會議,也未使官方的「年改版」在國會形成有效的政治拘束力。至於負責規劃年改方案的操盤人,在這種節骨眼,竟還對外發表言不及義的評論,看來更是完全未能記取教訓,忘記了解決抗爭紛擾正是當家的責任。

選舉與治國的思維分野在於,選舉時,必須想辦法把問題歸諸對手,因此不怕問題;治國時,所有的問題都會歸諸政府,因此要解決問題。過去一些執政失敗的政府,往往有個共同的通病,就是無日不在選舉,沒有一天開始治國,關鍵就出在不少政治菁英沒有抓住有限任期必須與時間賽跑的任事感,必須劍及履及,做出政績,往往耽於可以累積多少「相罵本」,做為下次的競選訴求,以爭取連任。一九九六年之後,藍綠互打,輪流執政,台灣卻停滯原地,甚至指標倒退,正是苦果的呈現。

昨天中午蔡總統發表談話,特別強調:非理性的行為,不會得到社會認同,刻意製造衝突,無法阻擋改革的決心。這段話說得一點都沒錯,但嚴格來說,仍然不脫選舉語言的範疇。支持台灣的國民,望治心切,許的則是一個治國的開始,不希望年金改革的夢魘,成為每一次改革的「模式」。

為此我們必須重申,把事情做得好、又做得快,是有方法的,那就是執政團隊要有方案,不能打迷糊仗;要肯得罪人,別想各方討好。這些都指向同一件事:一定要忘記選舉。唯有忘記選舉,最後才會有選舉。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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