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姓埋名補教界

 

洪慈庸提出補教界應建立「實名制」,引來補教業潑冷水,認為於事無補,並提出學校老師都真名實姓,還是有很多性侵害案件。這樣的說法以偏概全,逃避責任,並刻意保護自己的僚屬,永遠躲在假身分的保護傘下,對於學生與家長,都是不對等的權利義務關係。

林奕含的受害,就是實際的平衡失態。一方是多金、帥氣,又博學多聞的名師,一方是含苞待放,感情一片空白的小女生;當初兩人的關係,相信陳對林的了解,遠遠超過林對陳的認識。林奕含當然是受害者,對於全盤無法掌握,只能失控於老師的主動與霸氣。

不論補習班老師或是學校老師,都不應該用隱藏的身分面對學生。光明正大的作風,是負責的態度。家長和學生有教育選擇權,不管選補習班、選學校,社會對老師有檢驗認識的權利。從補習班消費者的權利意識,或是從學校屬公部門,社會大眾是納稅人,更是國家機制的主人,任何公私單位的老師,都應公開身分面對社會。這是對自己負責、對服務機構承諾的基本精神。

誠如補教業所言,學校有不良教師的案例,學校老師是真實身分,都還有學生受害,想想,補習班老師若用假身分躲在暗處,可能的案例不是更多。只有真實的身分,讓家長可以掌握充分資訊,選擇判斷。當然這只是保護孩子的第一步,剩下的就是補習班業者的責任了。

(作者為水里國中校長)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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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啟濃

陳啟濃
南投人,社會運動者,曾任水里國中校長,現任國姓國中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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