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試出台灣政治的謬誤


立委黃國昌在國會的表現應該是無可爭論的名列前茅,現在卻要面臨被罷免。就像太陽花運動具有高度正當性,卻被指為違法,我們反而要反過來以太陽花運動來試驗出我們的法律出了什麼問題。同樣的邏輯,從黃國昌面臨被罷免,可以看出我國代議政治出了什麼問題。

黃國昌上任以來幾乎是新聞的焦點。抽中財政委員會,雖然不是他過去熟悉的領域,但他還是成為財委會的焦點。幾個重要的金融大案都是黃國昌一人單挑,大膽追擊。譬如最近的慶富承辦海軍獵雷艦詐貸案,一個幾百億元的案子;兆豐金違法洗錢被美國金融機關重罰57億元台幣等。這些都是過去很少聽聞的大案,難道弊端是最近才有?應該是說,我們的國會最近才有黃國昌這樣敢言的委員,以無懼來面對黑影幢幢。這些重要的大案,不僅幫國家看緊荷包,也是糾劾政府機關過去不見天日的黑幕。這樣的問政難道有分地方或是中央?如果罷免陣營所謂黃國昌疏於地方服務可以成為罷免理由,反而反過來對照出台灣人對選舉制度的謬誤認知。 

選舉政治認知不清

國會議員由地方選舉,意思是國家層級的法律修訂或是對行政部門的問責,必須有地方基礎。我們慶幸台灣從總統到國會議員到地方首長與民意代表都是直接選舉,這不意謂著每一次選出來的都要從事地方服務。難道總統也要給你地方服務?如果這也成為罷免陣營操作的空隙,反而顯示出台灣對於選舉政治認知的不成熟。

黃國昌與其他318運動者進入國會,表徵出太陽花運動的政治實現的一部分,他們的問政也表現出年輕政黨的活力和專業性。除了擋下《服貿協議》,民間繼續努力之外,我們終於有了本土政黨相互競爭,把藍綠僵局排出政治舞台的可能。也因為太陽花運動對維護台灣這個家園的信念,這些新興本土政黨也進入地方扎根,從事更細部的深化民主的政治。因此,如果罷免黃國昌成真,等於表徵太陽花運動之政治實現的挫敗,是對台灣政治進程與歷史進路的打擊,而非個人政治情事。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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