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涉三中案遭起訴 北檢建請從重量刑
三中弊案,歷經12年偵辦,馬英九今天終於被起訴了。
馬英九,所主導的【假脫產、真污錢】交易案,很多媒體以【損害國民黨超過44億元】作為標題。
事實上,這些錢本都是民脂民膏,只是先被國民黨巧取豪奪,再五鬼搬運給與國民黨勾結舞弊的權貴奸商。
因此,馬英九真正損害的,是【全體台灣人的利益】。
這些錢,黨產會應進一步向【蔡正元、趙少康】等人積極追討回來,歸還全民,絕不能就如此算了。
至於【馬英九】所觸犯的【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重罪。
檢察官,痛批馬英九【飾詞狡辯、相互互諉】,請求法院【從重量刑】。就請法院勿枉勿縱,好好從重量刑,別再莫名其妙【先減刑、再緩刑】了!
附圖:台北地檢署起訴馬英九之簡報
http://m.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710500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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