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1億養5萬人

關於1億養5萬人是這樣的:

1.一個人次才2000,連補貼都算不上,就一點點零用錢,到底有什麼效益,是說,這比重陽禮金還要寒酸,但重陽禮金本來就是紅包性質,只是圖個尊重而已,你這算啥?而且還是勞動後的所得耶!那正正當當賺鐘點就好,何必編列特別預算,施捨嗎?

2.現在政府「就已經有」不少「鐘點」式的支出,各種委員、審查,當然代課老師之類的也是,重點在於這些鐘點限制的都是學經歷,而不是「過去身份」。

3.既然是現行制度,何必特別提出,這部份當然就是有鬼的地方。

4.就算成功讓你用來圖利退休軍公教,請問有幾個人符合標準?換句話說,上面的「人次」最後可能集中在少數人領光光上面,這算那門子照顧,反倒是圖利少數人的情況會很嚴重吧!如果你要找評審委員你會找局長退休的還是找工友?結果是原本高官退休金多的更有機會賺這種外快,我想問問一般工友退休哪來這種機會,而工友雖然也是公務員,退休金可沒有多少啊!

5.當然還有就業歧視還有排擠年輕人的問題。不過,各類審查委員之類的本來就不大輪得到年輕人,都是教授或者各行各業理事長等級的人之類的,除非你很年輕就成為大牌教授。但代課老師之類大多是年輕人,你要退休老師回去幹嘛?我還沒問你那些過去舊制度教出來的黨國腦有沒有先洗掉勒!

6.政策推出真的都不用內部評估喔?賴局長如果不趕快滅火,等勞動部糾正就更難看了,別忘記,我昨天第一時間就提出就業歧視這一點了,隨便一個當過勞政人員的都會立刻看出法律問題,真的都不會問一下喔?

7.粉類就少護航了,法案「名稱」本身就已經構成就業歧視要件了,扯那些柯本身有沒有講出限制根本沒意義,這玩意根本連提出來都不應該。

< 資料來源:詹子藝(毛毛牙)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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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詹子藝

詹子藝
在旭日之丘工作室擔任藝術工作者。 之前在嘉義政府社會處擔任科員; 之前在台南縣政府勞工局擔任課員; 之前在國立台南啟智學校擔任社工; 之前在聖馬爾定擔任職能治療師; 之前在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擔任職能治療師; 就讀台灣大學職能治療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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