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子揚的幫忙!

基於業務需要,子揚擔任我的機要秘書一切都合法、符合規定,與管碧玲委員沒有關係,請部分媒體不要再捕風捉影、刻意扭曲管委員運用特權。

前天,外交部公開說明,自92年起考量部分駐外機構特任館長有進用具機要性質人員之需要,外交部於駐外聘用預算員額內,控留5個員缺供駐外機構館長運用,且該類人員均須與館長同進退,其敘薪方式也依行政院核定之聘用計畫辦理。此種機要秘書制度在過去不同政黨執政時代業已存在,一切進用皆依規定辦理。

昨天,外交部再度公開說明,子揚的人事進用與待遇一切合法,子揚是以機要性質任用的聘用諮議,得免經公開甄審,可以由國內遴聘至泰國代表處服務的聘用人員,其待遇也是按照外交部外派人員的規定,其專業能力是否符合職務所需,由館長自行認定,並均於聘用契約內訂定「須隨同離職」的約文。

在此要特別聲明,子揚擔任我的機要秘書,與管碧玲委員無關。請子揚擔任我的機要秘書是基於他的工作能力與彼此的信任與熟悉關係。

從我到行政院擔任發言人,我便請我的學生子揚到行政院幫忙、擔任機要秘書。子揚是我的博碩士班指導學生。那時候,子揚和管委員的家庭毫無關係。我轉任國安會諮詢委員時,也請子揚隨著我到國安會擔任機要秘書。

當我要外派到泰國時,我再請子揚協助,一起到泰國擔任我的機要秘書,協助聯繫與溝通相關行程安排、協調與溝通處內專案進度、聯繫國內各單位、協調與協助我交辦事項、陪同接待訪賓及外出行程、協助彙整政策資料、及草擬講稿與新聞稿。

子揚每天都是與我同進退,每天一早上班到晚上活動都要參加,大部分的假日也無法休息、必須陪同我參加各種活動與拜會。子揚擔任本人的機要秘書是我個人基於業務需求請他幫忙,他的專業能力不僅沒有問題,而且對我在泰國推動業務的幫助非常大。感謝子揚的幫忙!

< 資料來源:童振源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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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童振源

童振源
台灣駐泰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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