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與法官的精采詰問

「台灣建國工程隊」成員郭建國先生(以下簡稱郭)於2018年12月21日夜間,將我母校士林高中校園內的蔣介石塑像頭部砍下來。此案日前在士林地方法院開庭,由法官李冠宜(以下簡稱李)審理。我很關心此案,故全程旁聽。某媒體做了片面報導,下的標題把法官問話當做對被告的打臉,沒有完整刊出郭的回答。我對媒體一面倒的報導如鯁在喉,不吐不快,因此以投書方式,做平衡報導。以下是我對庭訊的對話記錄。

李問:「如果有人覺得蔣介石長得很帥,在家裡擺他的銅像,你跑到他家砸了,可以嗎?」

郭答:「蔣像擺在家裡沒有妨礙到別人,我不會理它。但蔣介石是獨裁者,228民族屠殺的元凶,世界排名第四的殺人魔王,把如此爭議人物的銅像擺在公共場所供人膜拜,就不應該。」

李問:「執行轉型正義有一定的法律程序,不是你說要移除就移除的。」

郭:「對於蔣介石銅像的移除,我們一開始也不是用鋸的,而是用柔性的裝置藝術,塗鴉、噴漆、甚至寫文章投書媒體,向總統府及行政院陳情...等等,用盡各種柔性訴求的方法。可是由於行政怠墮,政府一直都不處理,所以我們才以自力救濟方式來移除。」

李:「既然是行政怠墮,你應該去找監察院啊!」

郭:「行政怠墮當然也就包括監察院怠墮啊!」

郭辯護律師要求:「請法官傳喚台大歷史系某教授到庭擔任鑑定人,鑑定蔣介石的歷史定位及證明被告行為乃為符合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可以作為阻卻違法的法理依據。」

李:「那主張各種不同學說的人是否都要傳喚來?是要開研討會嗎?如果依照大律師的要求,以後法院的案件是否乾脆都交給台大教授來審理好了?」

李:「有人殺人,你就要直接把嫌犯給殺了嗎?」

郭:「蔣介石塑像是物件,不是人!我鋸下塑像頭,無血無肉,不痛不癢,豈能與活生生的人相提並論?」

李:「銅像擺在那邊也不會咬你啊!」

郭:「把獨裁者、228民族屠殺元凶、世界級殺人魔王塑像擺設在校園內供人膜拜,就是對台灣民主自由最大的諷刺!也是對青年學子最大的反教育!這比咬我還要嚴重!」

李:「那你為何挑選中正高中的蔣介石銅像作案?」

郭:「去年12月促轉條例通過後,社會吵得沸沸揚揚,不接受轉型正義的人反對改名,說什麼改名會影響中正高中畢業生美好的回憶云云!然而,該校原本就叫士林高中,是因為有人拍蔣介石馬屁,一紙公文就改成『中正高中』。那時改名,又有誰替先前士林高中畢業的人失去美好回憶而發聲反對?沒有!所以我才挑選這個具有指標意義的學校。」

李:「那你又為什麼去鋸陽明山那尊蔣介石銅像的頭?」

郭:「草山那座蔣介石銅像也是具有相當指標意義啊!」

李:「那裡不是叫陽明山嗎?不是由王陽明之名而來的嗎?」

郭:「沒錯,原名是草山,就是獨裁者蔣介石為了他個人紀念王陽明,一個命令改成陽明山的!」

李:「那全台灣各縣市都有中正路,是不是都要改?你這樣會很忙喔!」

郭:「不是我忙,是執行轉型正義的政府單位會很忙。」

以上對話法官立場是否過於偏頗?相信社會自有公評。該問的是:「台灣的司法改革及轉型正義道路上的大石頭,什麼時候才能移除?」

(作者為士林高中校友,台北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