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撿到槍

 

公視所謂台語台小編之亂其實是個機會,讓公視可以更積極地跟社會對話,可惜公視經常錯過機會。

新聞確實該有嚴謹的規範,但委外的粉絲頁經營成了灰色地帶,是否可以容許一些實驗空間?我認為可以(我沒有變節,只是每個時代都有不同的溝通方式,我們不能忽略現在的新趨勢)。檢驗的標準至少有兩個,一是小編說韓國瑜消費(高雄)的還不夠嗎,雖然可以辯稱是玩笑話,但「消費」在此明顯是負面修辭,總要有些依據可以作為立論基礎。公共電視也可以做parody,可以嘲諷,不必畫地自限,變成觀眾眼中難看兮兮的電視台。但嘲諷的論述還是必須有所本,說的清楚,才可能有公信力。而且嘲諷必須在某一個特定的範圍內,例如某個嘲諷性節目。至於粉絲頁可不可以這樣做?我認為可以討論,不必立刻把門關起來。

嘲諷是一種評論,是特殊形式的意見表達。只要新聞與評論有合理區隔,各自遵守合理遊戲規則,沒什麼不能嘗試的。

第二個檢驗標準是,針對不同陣營出任公職的政治人物,是否能一律嚴格監督,該嘲諷的都嘲諷,不特別寬待任何人。台灣媒體離這樣的原則越來越遠,但公視必須自我要求做到公正,包括嘲諷必須有紮實的事實基礎並符合比例原則。

現在訊息傳播的方式改變太快,公視找網紅擔任小編,沒什麼不好。只是小編也該熟悉公視的節目製播規範,對於公視精神了然於胸,最後總可以找到仍可發揮幽默風趣特色的一個平衡點。公視不該因為受到批評就默許寒蟬效應發酵,反而應該借此機會認真徵求廣大民意,讓大家熱烈討論此事的利弊。

至於公視員工能否評論此事?當然可以。不論陳信聰或其他人,都可以支持或反對。不應該禁止任何人公開發言,重要的是大家能否認真思考與辯論,找到最好的對策。公視內部不該讓一言堂的壓力成為主流,阻擋他人表達意見。健康的爭議是帶動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但公視主事者總想躲在安全的地方,這其實是欠缺進步性,違反公視精神的一種懶惰苟且心態。

還有陳信聰進公視,是將近20年前我在新聞部時聘用的。那時公視晚間新聞要開播,我選擇了幾位有政治工作經驗的年輕人跑政治線,包括立法院助理、市政府幕僚、黨工等,這種實務經驗對於記者來說我認為很寶貴。當年跑政治線的,如果我沒記錯,有李慧宜、劉建炘、鄭坤從、陳信聰、呂培苓等,他们有的留在媒體,早已是資深記者,有的先後從政,也各有表現。他们曾經在哪個政黨的陣營工作,不該成為焦點。重點是他们在媒體工作時,是否心中永遠有一把很準的尺,讓自己能夠盡量公正,在受到檢驗時可以心安理得。陳信聰做過朱惠良的助理,是他被聘用的原因之一。這是我做的決定,要算帳大家可以來找我,反正我至今仍是公視黑名單,沒差啦。

我不認為新聞工作者需要強調自己「中立」。有話好說每天討論的主題、來賓的選擇、主持人問的問題,主持的方式,都反映許多對議題的看法與判斷。這些看法與判斷都不是「中立」,而是有特定觀點的。公視必須追求公正,不斷自我檢視是否足夠 fair-minded,議題處理方式是否符合公共利益,而非強調中立。例如你個人反對澎湖設賭場,因為你認為賭場違反公共利益,但是你討論這題目時還是要有足夠的開放性,讓不同意見都可以公平發言。主持人不能放送自己的個人意見,這不是中立,而是being fair。但主持人可以表明自己在某個議題上個人的立場,讓觀眾檢驗他是否足夠公正,這樣會比假中立誠實的多。陳信聰曾在臉書上承認他有恐同傾向,雖然因此蒙受批評(也讓我相當驚訝),但我認為至少他很誠實。

換句話說,如果「中立」意味著「不偏不倚」,那就OK。所以新聞記者的「中立」不是neutral, 而是 impartial。中文經常語意不精確,必須慎用。

我當總經理時,國民黨人士一看到我就大罵有話好說,要求我停掉節目。那時的壓力鋪天蓋地,但我從沒干涉過節目內容,我的責任是保護工作人員好好做事,並要求主管好好品管。那時公視工會聲音很大,有話好說找我上節目討論工會對我的指教,其他來賓的陣容我並不完全認同,也不認為討論夠深入夠公正,但製作人/主持人這樣決定,我也不會吭聲。專業成長是節目工作人員自己要去追求的,我的責任是把專業環境維護好。公視工會幹部對內耍小手段讓持不同意見的幹部無法開會,並漠視弱勢勞動者權益反對派遣員工納編,對外在未請假的情況下到立法院跟林益世洪秀柱開記者會支持國民黨繼續凍結公視預算,這種工會有什麼值得尊敬之處?但有話好說在討論觀點上選擇認同那時隨著國民黨搖旗吶喊的傳播學者(這是我的看法,而我採取這樣的看法是有充分依據的),我也沒說什麼。新聞工作者不是神,即便自以為盡力了,也未必能夠掌握所有真相。大家可以就事論事討論公視節目做的是否夠專業,至於陳信聰做過哪位立委的助理真的不是重點。他說助理工作讓他「學習成長」,這難道不是好事?

BTW,1993-1997公視法在立法院被阻撓多時的過程中,強烈反對的是新黨的周荃及其他一些泛藍立委,朱惠良是支持公視法的。另一位在協商末期大砍公視預算的新黨立委,公視開播後有天在街上碰到我,非常興奮地說,「人間四月天太好看了,我每天都看到不睡覺!」還有一位當年支持公視法的新黨立委(甚至在三讀受阻時怒砸手機演很大跟同黨同志對幹)後來當監委期間卻配合馬政府濫權壓迫公視。世界上的事無奇不有,有人支持公視法是為了理念,有人是為了鬥爭同黨同志。有人反對公視法是為了鬥爭民進黨,也有人反對是出於無知與偏執。現在公視高層的老公當年是民進黨團唯一反對公視法的立委,結果老婆變成政治酬庸的受益者!看人不能只看標籤,看事也不能只看一時。

儘管公視當局撿到槍不會用(靠政治酬庸混飯吃的有什麼真本事),還是請在公視拼搏的朋友們繼續加油,不要放棄跟社會對話!這次機會被浪費掉了,還有下一個機會。

< 資料來源:馮賢賢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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