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伍錦霖「憲政危機」說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考試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將現行十九名考試委員調降為三名,任期也從六年改成四年,遭到考試院長伍錦霖重批「引發憲政危機」。

年金國是會議將在本週日登場,考試院長伍錦霖今表示,年金改革是極為重要的國政議題、非做不可。(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考試院長伍錦霖(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個人認為,希望考試院不要再拖拖拉拉了,因為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長期以來考試委員都是比照部長級,月薪十九萬元,每個委員還配車配司機,以目前考試院有十九位考試委員來看,等於多了十九個部長。

況且早在二○一四年六月十九日民進黨就發布新聞表示,依據考試院組織法規定,目前考試委員人數過多、任期過長且無法發揮憲法所賦予的功能,依照三權分立的憲政架構,在尚未廢除考試院與監察院前,民進黨主張應該修法減少考試委員人數以及縮短任期,以精簡政府編組並節省人民的納稅錢。結果到現在已經快五年了,都還沒實現。呼籲民進黨應該把「考試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列為優先法案,以免夜長夢多,讓此案又胎死腹中。

(作者為退休教師,新北市民)

 

◎ 陳和文

朝野立委聯手提案「瘦身」考試院,將現行考試委員十九人上限砍到剩下三人,考試院長伍錦霖表示,立法院若強行通過有違憲疑慮的法律,破壞文官體制云云。伍錦霖似對立委的提案不以為然。但筆者認為,考試院組織法等相關規定,屬於「法律」之一,最高民意機關的立法院當然有修法權限,伍院長以歷年來皆由考試院提案修法,邏輯顯然不通。

況不惟世界各國大都未設立「考試院」,且在台灣現行運作上,也與行政院等機關職權多有重疊之處,或業務可改由行政院所屬機關一併承辦,減少行政資源耗費,並有事權統一之效能,怎能墨守成規,不知與時俱進變通觀念?殊不知,民眾廢除考試院的聲浪,已喧嚷多時,藍綠立委意見也漸趨於一致,伍院長何不順應時勢及民意,大膽支持考試院進行瘦身,甚至廢除考試院的落日條款!

(作者為公務員,新北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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