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全教產:老師應該是「特等公民」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發出新聞稿,指出「教師不是二等公民,不應受到差別待遇。」爭取每年的五一勞動節,教師也應該放假一天。這樣的說法,恐怕同時會得罪二方人,一方是企業受雇的勞工,一方是政府機關的公務人員。

「全教產」說教師不希望當二等公民,受到差別待遇。比起勞工,教師的「差別待遇」真的還很多,用「優渥待遇」來說明,比較符合實際情況。即使比起公務人員,教師的上班狀況,更加穩定多了。

先從請假的日數來看:以特休來說,勞工須工作滿二十四年,一年才有三十天的特休,而老師只要服務滿十四年,兼行政老師就有三十天的休假,未擔任行政的老師雖沒有休假日數,但享有寒假暑假將近五十天的假期;勞工婚假只有八天,老師有十四天,勞工父母喪假只有八天,老師父母的喪假有十五天。不管任何事由的請假日,特休、婚假、喪假,老師總是比勞工還要優渥。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5日舉行「反對民進黨立委提出教師延退方案」記者會。(記者叢昌瑾攝)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2016年10月5日舉行「反對民進黨立委提出教師延退方案」記者會。(記者叢昌瑾攝)

 

大部分的公務人員,會因為業務的關係,要經常性的加班,有時候甚至沒有加班費,更不可能補休。而老師上班下班時間穩定,真正會利用放學時間家庭訪問者,畢竟是少數。公務人員請假,也要考慮業務或窗口能否順利推動,不是隨時都可以自由請假。老師說請假要自費找代課,但許多老師也是用調課的方式處理,不見得都要自費請假,即使導師請假,學校也都有代理導師的制度,方便老師請假。

老師可以請假的各種型態的日數,都比照公務人員的權利,日數比起勞工來多很多,卻沒有像公務人員因業務或受理窗口的牽絆,無法自由請假。再說沒有擔任行政職務的老師,可享有寒假暑假將近五十天的假期,比起只有三十天休假的公務人員,公務人員的休假還只能分段請假,老師的漫長假期,真是許多人羨慕的福利。

比較了這麼多老師、公務人員與勞工的請假日數與方式,老師應該是「特等公民」,一點也不像「二等公民」。與其爭取「勞動節」放假,建議利用勞動節這一天,老師們可以融入教學,教導學生職業神聖,敬業樂群的服務精神吧!

(作者現任南投縣水里國中校長)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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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啟濃

陳啟濃
南投人,社會運動者,曾任水里國中校長,現任國姓國中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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