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高雄市長、警察局長惡整員警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於岡山區崑山西巷施作治水工程時,疑似工地開挖後未做安全防護及警戒措施,四周未見有護欄、施工標示及警示燈防護,路面也未復原鋪平,致使無辜林姓女子騎機車上班路過時喪命,家屬要求市府給真相,並將提告請求國賠。

案發地點為岡山區潭底區域淹水改善計畫工地,目前正在施工中。(高市議員高閔琳提供)

 

韓市長探視死者家屬時,要求警察檢查、拍照、清查全市施工道路及溝渠等工程。而警察局長李永癸隨即下令各分局即日起全面清查、填報全市道路和溝渠等工程的施工地點,並限時提供施工現場含遠景、近景、施工標示牌照片三張,還要員警「落實清查以確保工安」,明顯的開錯藥方,引起基層員警反彈

沒受過工地安全訓練的警察竟然也要負責專業工安?營造業的工地安全自有施工承包商自主檢查和發包業主的內在稽查以及市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的外部稽查,他們都必須領有專業的安全管理甲乙級證照,非專業員警不一定知道哪裡是常會發生工安意外的陷阱,若工安有缺失的不取景,專照一些安全部分做敷衍,如何落實清查?若照此邏輯,那安全管理員也可兼職當警察嗎?

高雄市有將近一百四十萬勞工,勞工職業災害死亡人數每年約有四十人,如果韓市長注重工安,應該帶隊稽查市府發包的工程,增加勞檢宣傳、勞檢場次與頻率,要求勞工局訂出可行的減災計畫並列入年度考核,藉由稽查提醒營造業老闆們不能為省成本或心存僥倖而違反工安,加強勞工的安全訓練等,才是亡羊補牢的方法,由非術業專攻的員警兼職工安,顯然沒有對症下藥。

(作者為營建業安全衛生管理師,台中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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