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澎與金馬 港九與新界

 

日前陳儀深館長從歷史文獻的角度,帶出「所謂台澎金馬命運共同體」的台灣主體史觀。但從法理面來看,可能會是另一種角度。

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完陳儀深主張,領土範圍應及於台澎金馬。(記者鄭鴻達攝)

陳儀深主張,領土範圍應及於台澎金馬。(記者鄭鴻達攝)

 

自從UN2758號決議通過後,中華台北幾乎成了台灣在國際上的稱呼,但就國際法而言,實際上最能看出其中端倪的反而是WTO的「台澎金馬獨立關稅領域」這個名稱。這是唯一將金馬與台澎兩個不同國際法地位並列在國際組織名稱中的特例。前者屬於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後者屬於盟軍委託代管狀態,但現階段同屬於一個政府—無論它的名稱是「中華民國憲法」的中華民國,或者「台灣關係法」的台灣當局—管轄之下。

一個政府轄下有兩種不同法律地位的領土,國際上可以簡單對照的地方就是九七前的香港—新界屬於中國領土,九龍半島及港島屬於英國,但同歸一個港英政府管轄之下(香港一直以來同樣在WTO中有席次)。

香港反送中的爭端延續至今,甚至出現了香港獨立的呼聲,他們指出若非一九七一年北京政府重返聯合國後,翌年要求在殖民地名單內剔除香港,一九六○年代本來賦予香港殖民地公投的權利早就實現。不過實情是英國以新界必須歸還中國為由,表明香港獨立不可行,因而拒絕承認或代爭取港人公投權利。可見新界尷尬的領土地位確實影響了香港後來的走向。

問題回到台灣,過往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將防禦的範圍限縮在台澎,以避免美軍協防介入中國領土爭議。但一九五五年一月,美國國會通過了「福爾摩沙決議」,賦予總統完全保衛台灣和離岸島嶼的權力。美國政府隨後宣布決心保衛台灣免遭共產主義襲擊,儘管它沒有指明其防禦範圍內的領土。

假設沒有這號決議,今日會不會有「台澎金馬命運共同體」這個命題?

也因為那號決議,美國用盟軍代管政府實際佔領的領土概念解套了干涉中國內政的爭議:台澎金馬這個領域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的中華民國也不等於一九四九年前的中國。

直到今日,美國更以台灣關係法及四大法案落實該決議的精神。除了軍事防衛,更擴大到各種面向。

繁榮穩定與風雨飄搖是過去香港與台灣的對照,今日卻成了爭求民主與守護民主的強烈對比。幸與不幸,或許真的只是歷史運會。

(作者為民間企業法務專員 )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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