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黃華發起「台灣居民自決創國運動」。圖/取自黃華臉書(資料照)

黃華發起「台灣居民自決創國運動」。圖/取自黃華臉書(資料照)

這句話很簡單,要做好做到,談何容易?

1、說起來,真慚愧!

今年5月19日開始在台北火車站大廳,我以絕食自苦,發起「台灣居民自決創國運動」!

並設站邀請登記「台灣共和國創國國民」者。宣示一旦20萬人登記,即停止絕食。

滿20萬之後,就改赴各地去設登記站,繼續行走各處鼓吹、尋求登記者。直到1000萬人,則選擇一天同時出現在各地火車站,手牽手向全世界宣達:台灣居民決心創立「台灣共和國」了!

但絕食了52天,登記者不到1萬人,顯然即使絕食至死,也絕不可能達到20萬!

2、 那是因為:

(1)     在發動前的估計,嚴重錯誤!

(2)     講出去的大話太滿!難改!難收回!

3、這時就面臨兩難:

    (一)應該按照講出去的大話,追隨鄭南榕,繼續絕食至死嗎?

(發動前確曾判斷:「黃華若因為這次絕食成為烈士!最有利於台灣創國運動!」所以絕食期間,黃華確實講過大話:「請千萬不要懷疑我的決心!虛弱至危時,請讓我靜坐,慢慢、安祥離開。我拒絕任何急救搶救!強制會逼我咬舌。」)

    (二)應該「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幾乎所有的支持者及親朋好友,都一致反對繼續絕食至死!都認為:80歲的人,能耐52天之38天的全絕食,已經是奇蹟了!不必死!不能死!

7月5、6日兩天,經由數位好友及幹部討論商量後,寫好一篇「這可能是黃華訣別書」廣告稿,然後決定:若這篇廣告被登出,就停止絕食,接受急診。

4、 7月9日早上,自由時報A5全版登出這篇廣告,所以只好厚著臉皮!言而無信的,沒有去作烈士!選擇「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去接受急診!

5、  7月9日至7月12日急診後,繼續住院治療至7月31日才出院。但好奇怪!絕食52天中,大概意志力超強,沒跌倒也沒痛苦!但回到永和住家,卻接連摔跌,頭臉、眼睛、手腳接連受傷,天天要換藥!反而覺得比絕食時,還痛苦許多!意志鬆洩了,真會差別那麼大嗎?

經過這次教訓!我想「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絕對正確!只是要做好!做到!實在不容易!尤其地位愈高、官愈大、或知名度愈高的人,愈困難!

其實,如果追加前面「自古誰無錯」?不就都可以下台階嗎?

對我來說,往後最重要的,就是:小心!切莫說大話!切莫把話說滿!能不說,就不說!

< 資料來源:《民報》【專文】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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