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來台投案 國民黨與中共共譜的一場大戲?

涉及「潘曉穎命案」的嫌犯陳同佳,在23日正式出獄,在出獄前,陳同佳到底要不要來台投案,引發了台灣國內一番爭論,原因就是因為在陳嫌出獄前就傳出陳嫌要「被自願來台投案」,而港府也對此發表聲明表示,「港府願助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來台投案」。

面對陳嫌要來台投案,蔡政府不敢大意,小心應對,最終由陸委會定調提出三個方案,分別是「一、港府要審理,台灣提供司法協助;二、香港不審理,台灣審理,但港府必須以正式司法互助管道將嫌犯和相關證據交予台灣;三、香港不審理,台灣審理,但港府必須同意讓台灣方面派員赴港,將嫌犯押解來台,並攜回相關證據。」

但是無論方案為何,因為陳嫌是在台灣渉嫌殺人罪,台灣自然有該案的審判權,且因為陳嫌已被台灣發佈通緝,因此只要陳嫌敢踏上屬於台灣的領土,包括屬於我國的航空器在內,檢調單位一定會逮捕陳嫌。

港府態度反覆,但蔡政府有一項立場從頭到尾沒有變過,就是只要陳嫌入境,政府一定逮捕。但國民黨中卻有一群人和中共沆瀣一氣,隨中共起舞。圖為身兼北京市政協委員的牧師管浩鳴陪同陳同佳出獄。(路透)

 

但是說也奇怪,當政府拋出解決方案後,港府反而開始已讀不回,之後竟然發出聲明,拒絕蔡政府派入赴港將人帶回。筆者就想問了,難道港府認為,拒絕台灣證據的移交,又或是放任殺人疑犯以自由行和一般民眾搭機,就是安全、且負責的態度?

港府態度反覆,但蔡政府有一項立場從頭到尾沒有變過,就是只要陳嫌入境,政府一定逮捕。但國民黨中卻有一群人和中共沆瀣一氣,隨中共起舞。

在政府尚未確定陳嫌來台方案時,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韓國瑜就跳出來批評民進黨「傷害主權」、「操作反送中」、「在開玩笑嗎?」而前總統馬英九也跳出來,在鏡頭前哽咽,搬出自己也是爸爸,強調自己非常難過,也痛批蔡政府罔顧人權,等等。

和馬、韓兩人不同調的是國民黨的吳敦義主席,因為吳主席前兩天說,「雖然犯罪行為地台灣,基於屬地原則有審判權,但因為被殺的人是香港人,基於屬人主義,港府更應該依法辦理。」甚至在被記者問到是否同意蔡政府看法時,吳主席顧左右而言他的回答,「他不能隨便贊同、也不能隨便不贊同」、「因為是香港人殺香港人,以人為主」。

馬、韓、吳三人不同調,不過這也難怪,因為馬、韓是典型的親中派,一個在任內爆發「反中」的318學運,一個跑去中聯辦裡面,形同為一國兩制台灣方案背書,根本就像是中共同路人。而吳敦義則是因為堅持「一中各表」而被中國拒於門外。所以三人不同調有跡可尋。

況且24日又傳出更耐人尋味的消息,就是有國民黨國師之稱、與馬前總統關係密切的陳長文律師,要為陳嫌辯護,而陳長文也自承和與有「中國政協」身份的管浩鳴見面,但對於是否要為陳嫌辯護,「因為事涉敏感,所以無法證實,也無法否認。」

馬、韓兩人配合中國劇本的一搭一唱,與吳敦義狀況外,再加上陳嫌出獄前中國政協與國民黨國師的祕密會議,更讓人肯定:中國在陳嫌在來台投案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甚至是在幕後操控一切的黑手。

當陳嫌的投案成為中共政治操作的手法,政府的決策本應審慎評估、小心為之,因為無論中共的目的是要讓台灣陷入一中陷阱,又或是要轉移香港抗爭中國政府的暴行,對台灣來說都不是好事,或許大家會批評政府的決策不夠快,但是筆者認為,比起快速,政府更應該做出正確的決策,絕不能因為求快而傷害到台灣主權,否則豈不是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法律研究生、政治工作者)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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