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的324驅離真相

近日三二四政院驅離國賠判決引起爭辯,少數政客更企圖煽動警察與民眾的對立,將當晚的抗議者都打成「暴民」、聲稱驅離一切合法。然而,如果這就是當晚的真相,何以法院敢認定員警過度使用武力?(要知道,國賠訴訟從來就不容易!)何以許多民眾今日仍在質問:「打人的警察找到了沒?」

「324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台北地院昨判賠111萬,律師尤伯祥(右二)、前立委周倪安(右三)、受害者鄭運陽(左二)在北院外發表感言。(記者黃捷攝)

「324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台北地院昨判賠111萬,律師尤伯祥(右二)、前立委周倪安(右三)、受害者鄭運陽(左二)在北院外發表感言。(記者黃捷攝)

 

會有這樣的爭議,歸根究柢是因政府這五年來,從未公開三二四驅離的「真相」─包括員警驅離過程的錄影帶(警方保有為數眾多的蒐證光碟)、決策過程與時序、民眾與警察的受傷人數及原因,加之警方當晚將記者驅離或隔開,人民不知道事件全貌,因此讓政客有了操弄的空間。

輿論對判決感到疑惑並不奇怪,因為他們不知道當晚闖進行政院的那群人,早就在晚間十點前被逮捕控制(並非這次國賠的原告);而警方是在二十四日凌晨才開始驅離其他從未管制的大門魚貫步入的、數千名手無寸鐵且和平靜坐的民眾(此次提起國賠者),他們只有在北平東路及政院內的車道上靜坐、喊喊口號,根本沒有所謂打砸的「暴行」,許多人甚至沒進到政院裡。

而當晚在媒體鏡頭拍不到的地方,確實有許多失控的員警,用警棍、盾牌及拳腳圍毆倒地無法反抗的民眾、揮舞警棍四處追打、直接朝頭部敲擊或猛戳被拖行民眾的下體,或用高壓水柱直射靜坐民眾頭部,甚至有拍攝蒐證帶的員警在旁喊「踹給他死!(台語)」…警察可以依法驅離,但不能掄起警棍就朝沒有攻擊行為、並未反抗的民眾敲下去,不是嗎?否則我們與中國這類極權國家,又有何異?

一個有擔當的政府此時應該做的,是立即公開三二四驅離的警方蒐證影片,公開真相,使社會各界得以對話、互相理解,同時避免不肖政客為了選舉動員,以錯誤資訊一再煽動社會對立、以「暴民」污名化國家暴力的受害者、甚至用政治語言污衊司法;同時也讓社會知道,當晚仍有許多謹守法律分際的警察,並非每一個員警都是「暴警」。

辛勤的員警、和平抗議的民眾都一樣,他們都出於對這片土地的熱愛,而不忍民主傾敗,他們值得這個真相。

(作者為律師,三二四國賠義務律師團成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