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一上班前,尖尾還沈浸在〈尖尾週記〉點閱人數突破2萬人的「自high」狀態,不料才進辦公室,就被提醒當天下午「監察院法規委員會」即將召開,議程有一個討論案的「嫌犯」正是尖尾本人。原來在8月中有人以假名向監察院檢舉,說〈尖尾週記〉的內容違反了〈公務員服務法〉第1、2、4、5各條,應依同法第22條「予以懲處」,並質問監察院:「監察委員為貴院長官,⋯⋯試問貴院有何作為,足以令人民感受公平公正公開,不因其身份而有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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