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員警談立委的負面法治案例

多位立委日前前往外交部陳情「卡神」網軍事件,然而因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在未能獲得許可進入外交部管制區域的情況下,有立委竟然質疑現場執勤女警身分,拍打帽子及推擠情形。這種不尊重執法人員,粗暴對待執勤人員的暴力,總算經由執法機關將涉嫌人員以妨害公務罪嫌函送法辦

藍委陳宜民不但出手打掉女警帽子,甚至還在樓梯上大力推該名女警,影片曝光也遭網友罵翻,痛批陳宜民「好大的官威」、「這種侮辱警察的行為爛透了」。(圖擷取自綠黨臉書)

藍委陳宜民不但出手打掉女警帽子,甚至還在樓梯上大力推該名女警,影片曝光也遭網友罵翻,痛批陳宜民「好大的官威」、「這種侮辱警察的行為爛透了」。(圖擷取自綠黨臉書)

 

作為一個民主法治國家,我們的民主是經由執法人員的努力來保障與維護社會安寧及自由意志表現。然而,自由也有責任對我們的執法人員保持文明與理性尊重,這是讓民主法治能有效執法的至關要件。這不是「反對威權的順從行為社會規範」,而是使我們成為文明國家的社會契約。我們遵循民主法律,因為這是一個經過理性立法達成的法治規範,而執法人員正是在幫助社會維持這個經過理性立法達成的法治規範,只有受到理性法治保護的社會,才能夠在沒有持續不斷的摩擦和暴力的情況下讓民主運轉。因為徒法不足以自行,在無政府狀態下的社會也不會存在正義,這正是我們現今台灣社會正在展現給世界看見的台灣民主價值。

儘管許多和平示威者,有權質疑我們的國家是否濫用職權的警察個案執法事件,但示威者也必須拿出良心拒絕使用非法暴力,這種明顯進入機關管制區域,受到制止請求離去,卻以暴力推擠女警,假借不知女警身分的藉口,除了會讓一般民眾群起效尤外,更破壞民眾對立法者之信任關係,最終將導致民眾對於立法者與法治更多的不信任。

保六總隊基於維護政府機關安全的職責,才會趨前向委員報告,該處已是一般民眾非公務期間無法進入管制之區域,此種推卸不知對方為執法人員的不良示範,只會「教壞囝仔大小」成為罪犯未來使用暴力的藉口,如果堅持非法突破家宅保護限制的行為,可以視為合法的抗爭行為,將蓄意犯罪的行為描述為合法意志表示而不罰,那麼未來警察執法將面臨更多的無故挑釁與更為緊張易造成衝突與意外的不安局勢。

因此,對於無端衝撞負責管制政府機關安全的執法人員,使用暴力與羞辱的方式,我們絕不能苟同為民主行為,我們更堅決強烈支持警政署將涉案人移送法辦的公正執法態度。

(作者為現職員警)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