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球員兼裁判,你怎麼罷?

罷韓團體預計下禮拜一(九日)將四十萬份連署書送至高雄市選委會,這是罷韓運動的重要里程碑,也代表罷韓第二階段連署將接近尾聲。罷韓團體早在兩週前就對外指出收到超過五十一萬份,這幾週因將重心放在挑出正確有效的連署書而不再對外開記者會說明份數,但可想而知應該也有個五十四、五十五萬份,離罷韓投票安全過關的五十七點八萬份越來越接近了。

罷韓二階連署,高雄市民反應熱烈。(記者葛祐豪攝)

罷韓二階連署,高雄市民反應熱烈。(記者葛祐豪攝)

 

 

但目前讓罷韓團體擔心的就是球員兼裁判的高雄市選委會!在先前罷韓團體揭露了第一階段提議時,送出的三萬份,就遭到市選委會針對「填寫筆跡與簽名欄之筆跡似非由同一人所為寫」、「格式末端日期欄,未以手寫方式填寫日期而以加蓋日期章戳方式」,和「末端領銜人應填造之日期未滿一年」等恣意裁量的理由,這三個理由加起來的份數將近一萬餘份,最後被中選會以非選罷法第七十九條所規定之查對項目及刪除的事由,駁回高雄市選委會的裁量。

從上述可知,由高雄市副市長擔任主委的高雄市選委會,護主心切,在法律未規定的事項內,想盡辦法的找出第一階段「提議書」中的各種能排除的理由。幸好那些都違反法律保留,非行政機關得恣意裁量的範疇。因此可以預期,第二階段針對「連署書」的審查,市選委會一定會動用龐大市政資源,想盡辦法找各式各樣的理由來打掉市民的連署書,這就是在現行選罷法制度下,球員兼裁判的制度缺陷。

罷韓是台灣民主史上第一次針對直轄市市長的罷免案連署,審查連署書的裁量機關竟然是被罷免人的派出機關,正凸顯現行制度上的不合理之處。

選舉與罷免都為憲法保障之公民權,但罷免權的實踐上卻如此的困難,要經過第一階段的提議、第二階段的連署,還有未來第三階段的罷免投票,還要面對球員兼裁判的被罷免人,這也難怪明明第二階段只需要二十二.八萬份就達法定門檻,但罷韓團體卻要送出四十萬份,更將剩餘的作為「補件」的不時之需。

耗費相當的人力成本整理龐大的連署書,除了是避免市選委會出爛招來導致罷韓失敗外,更顯示了高雄市民在防疫期間屹立不搖的罷韓決心,這次的罷韓運動,高雄人已經為台灣民主史寫下重要的一頁。

(作者為台灣大學國發所碩士,高雄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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