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和法治可以並進,不必弄成二元對立

侯友宜宣布新北市高中以下師生六月底前不准出國。最大的問題有兩個:

1. 地方政府自行以防疫為由不准出國,法源依據有問題

2. 只管出國,沒處理回國,治標不治本

「師」還比較好處理。反正公務考察一律取消;學期間私人請假出國本來就要報准,不准就好。

但「生」的問題就大了。

沒有確切的法源依據,如果家長真的帶學生出國,又能怎麼處理?

新北市長侯友宜16日宣布,高中以下各校師生原則上6月底前都不准出國。(圖:中央社)

 

 

根據新北市教育局長的說法,除了出國比賽、探親等特例准許出國,若家長執意帶孩子出國,校方會透過扣操行成績、獎懲辦法懲處學生。

這不是很扭曲嗎?

如果監護人執意要帶孩子出國,未成年的兒少有什麼能力拒絕?孩子被爸媽帶出國,回國之後還要被扣操行、被懲處,這樣是正確的教育方式嗎?

地方政府沒有法源限制孩子出國,就要「孩子代父母受罰」,不是法治國家該有的情況吧。

況且,回國之後,隔天照樣回到學到上課。扣操行就可以防範病毒傳染嗎?而出國比賽、探親等特殊原因核准出國的孩子,回國之後怎麼處理上課的問題?

其他比較小的實務問題,例如取消行程的經濟損失誰來負擔和父母因公出國孩子無人照顧等問題就不談了,反正新北市政府也沒配套。執行起來肯定問題叢生。

我知道,大家都在想如何預防輸入型病例造成校園群聚感染。我提供一個想法給新北市政府參考:

學生若出國,不問什麼原因,回國後一律遠距教學14天。期滿無症狀再進校園上課。

這個辦法不是最完美的,但教學方式和教學地點是學校和地方政府可以個案裁量的空間。直播上課內容讓同學在家收看,作業用網路繳交批改,對學生受教權損害最小。跟直接禁止出國相比,法律爭議較小。

拋磚引玉,希望引發各界提供更好的方式,讓新北市政府懸崖勒馬從善如流。

總之,防疫和法治可以並進,不必弄成二元對立,更不可以為了防疫破壞了法治。

如果地方政府可以超越法律規範,以防疫為名恣意宣布特定群體出國,那改天是不是也能超越法律規範,以防疫為名恣意徵收你家的財產呢?

法治國家是法律比官大,不是官比法律大。如果可以超越法律規定胡搞,任何人都能擺出一副大有為父母官的樣子。

能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達成任務,才是真本事。

< 資料來源:苗博雅 MiaoPoya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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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苗博雅

苗博雅
律師、台北市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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