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香港人的苦難

中國人民代表大會預計將於本週表決「港版國安法」。通過以後,將直接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3當中,「一國一制」直接代替香港立法會制定法律,進而在香港實施。一旦實施,凡是被北京定義為「顛覆」、「顏色革命」、「滲透」等相關個人行動、言論、組織或機構,都可以依法判刑,也可以據此禁止外國或國際機構及組織人士入境香港,切斷香港不同組織與國際聯繫,中國共產黨完全控制香港,言論、結社、集會等自由消失,「一國兩制」也不復存在。

如果我是香港人,現在應該怎麼辦?這不是個人怕不怕死的問題,而是台灣在1945年以後所發生的悲劇,包括228、白色恐怖等等史實,通通都會在香港重新上映一遍。

台灣從日本手中「回歸」中國,之後物價飛漲、貪污腐敗,民眾抗議以後,開始被血腥鎮壓,人民被消失、菁英被處死,接著進入世界上第二長時間的戒嚴,透過國家機器的鎮壓,談選舉,永遠不可能拿到政權;談法律,永遠都是執政黨獲勝。能移民的人離開,不能、不願移民的人被逮捕或當順民,直到50年以後,才開始進入民主化的時代,即使再花了30年的時間,也還在跟親共派纏鬥。

比起80年前的台灣,香港更不容易,因為他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簡稱中國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即使中國當時承諾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但是一旦中國撕毀承諾,也就是撕毀,香港人其實無能為力。為什麼?因為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可以決定並且解釋香港基本法(等於是由中央解釋香港憲法),他們說什麼就是什麼。香港人即便以多數決選出自己要的特首,一樣可以被中國否決。立法會有一半不是直選,要過半數難如登天。司法體系是由行政長官與立法會主導,終審法院法官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是由行政長官提名,立法會通過;其他法官則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任命。

意思是什麼?等於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都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上,支持民主自由的香港人即使佔多數,也無法改變這個事實,不能修法、無法選贏、當實行公民不服從而走上街頭,警察可以肆意的對公民傷害或性侵,人民就算打贏警察,也會被法院判處七年以上重罪,最後還會被解放軍鎮壓或屠殺。

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你要怎麼跟我鬥?

所以,怎麼辦?

事實上,台灣人無能為力,因為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人除了聲援與基本的人道支持外,什麼都沒辦法做,就像是1989年的六四天安門事件一樣。要制裁中國,台灣政府沒有能力,要與中國開戰,台灣政府沒有立場。要大量開放香港移民,你真的覺得香港人想來?或者是,台灣人有能力接收這麼多的香港移民?

我們看到香港人的苦難,自由逐漸被消失、民主不斷被稀釋,從東方之珠,最後或許會成為一個中國不起眼的沿海城市,當然很難過。香港承載了許多台灣人的回憶,特別是港英政府時期的香港。看到香港目前的情況,我們只能不斷的把香港的消息轉貼出去,引起更多團體或國家的注意,並且守好自己的最後淨土。香港只能示範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她告訴我們,在中國,只有武力、權力、暴力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他們不只文字不能信,連標點符號都可能有問題。

如果我是香港人,我不會期望台灣開放香港人移民,因為離開我的親人與同伴,即使苟活在台灣,我也只是失根的紫荊花。我只會盡力為了香港這塊土地而奮鬥,不論是選舉,或是街頭。而身為台灣人,我會顧好自己的土地,為香港的朋友聲援,當有天要簽署和平協議時,我會毫不猶豫的抵抗這個政府,保護自己的家園。

六月開始,就「是二百萬加一」運動的一週年了。香港的朋友,除了蒼白無力的聲援與基本的人道協助,我們只能團結撐香港,沒有能力可以做更多,只希望你們可以保重,為香港留下一點命脈。我們在台灣,也會繼續守護這塊土地。「田螺含水過冬」,是台灣人面對苦難的堅毅精神,望你們也能度過這凜冽的寒冬。

< 資料來源:呂秋遠facebook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作者 呂秋遠

呂秋遠
律師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