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案的修訂,不會憑空發生

法規/案的修訂,不會憑空發生,背後是各種不同利益團體在向政府部門進行遊說…


以前稍微講過幾次,但我是覺得政府應該把這個東西(公民團體提案修法程序)當成公民教育的一環,讓每一個國民都懂。

什麼東西?

那就是政府所修訂的法律,通常是由某些公民團體推動,再向民間推廣,接著政府觀察輿論狀況再決定是否修法?

以這次健保修法的狀況來看,大家可以去看看是誰贊同誰推動?這些公民團體,平常在醫生口中又是什麼評價?
有件事事情大家要記得,政府這個機器是國民代理人,如果你不去遊說,就會有人去遊說。這些人多利益跟你可能不一樣。

更遺憾的是,不一定是你覺得對的聲音,就有機會進入政府那邊被採納。看看歐美國家就知道,某些遊說團體的力量很強大,國家往往就可能訂出對特定群體好的法案(以我熟悉的領域來說,美國的著作權法修到非常誇張的不合理到地步,因為迪士尼的遊說團體力量很大)。

所以,如果某方一直默默運作而都沒有人反對,或是政府機構長期跟某些團體比較親和,就會被通過。如果有夠大反對聲量,就會被擋下來。某種程度上,這也是公民社會運作的模式。

政府不會沒事突然自己找自己麻煩,去修某個法得罪一堆人,背後其實有團體默默推動自己覺得應該修的法案。
以我這個領域來說,出版界一直有人在推圖書定價制,但因為一直有人反對,所以一直卡在業界沒有共識,所以較不能走後面的路。

這東西會不斷在各種領域發生,只是每個議題的社會關切度不同,背後的利益量不同,造成好像某些議題有機會被媒體報導凸顯出來,但其實還有很多沒有被報導出來,是不同遊說團體在政府部門方面進行遊說攻防。

再舉個例子,每次我們看到一些覺得不合理的案件判決就高喊要政府推動司法改革!想過嗎?是誰在推動司法改革?並不是喊著要政府改革的人,而是有能力提出修法論述的公民團體。

其他像是一些公安或交通意外發生後的修法,通常也是因為某些受害人家屬聯合起來成立NGO,努力推動遊說政府的結果!

我們所得到的好處,不是政府恩賜也不是平白發生,而是有一些公民團體推動;反之,一些看起來對我們不利的法條之所以通過,也是因為有一些公民團體在推動。

某種程度上可以這樣說,沒人去遊說或抗告的法律或法案,政府不太會去動。

所以,長遠來說,要擋下自己不贊成的法律,得多支持能夠幫自己發聲的公民團體。

不管你喜不喜歡,民主國家的法律修訂運作機制裡就是存在利益團體/遊說團體,實際上是這些團體在代表民意,而非民意本身!

補記,看完如果覺得不合理也不要嗆我,我只是分享一下我知道的推動立法程序過程的一些訊息。遊戲規則就是這樣,政府機構某種程度是中立,讓各方勢力去爭取遊說,最後好通過對你有利的法案。

< 資料來源:Zen大的敦南新生活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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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乾任

王乾任
曾居敦南,現住安坑。 是職業作家/時事評論員,同時也是出版顧問、讀思寫文字溝通表達力的專業講師、網路部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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