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餐廳就不應怕人吃

據報載,台北市政府昨天上午舉行交通會報一○九年第六次會議,會中柯文哲市長表示,二○一八年推出的雙北一二八○定期票,民眾三十日內不限次數搭乘捷運、公車,然而最近部分一二八○定期票使用者搭乘超過三千元,甚至有人使用超過一萬多元,很想知道那個人是誰。聽到這席話,不只讓人感覺「怪怪的」,更讓人感到「毛毛的」。

怪怪的是,所謂定額定期票簡單地說就是「吃到飽」概念,只要繳交固定金額,固定期間內,即可不限次數,任意搭乘捷運及公車,目的就是鼓勵民眾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民眾使用越多,就越划算,越是符合制度設計的目的,既然如此,為什麼有人使用超過三千元,就要被質疑濫用?況且,使用者評估自己搭乘次數較少自然不會申辦,定期票持有者必然是每月交通費超過一二八○元者,結果,現在竟然還反過來檢討使用者過度使用,真的很奇怪!

毛毛的是,柯市長會中提到有人搭乘金額達一萬多元,實在很想知道那個人是誰。然而,個人資料保護法從二○一○年修正施行迄今已滿十年,身為台灣首善之都台北市的首長,竟然無視法令,罔顧個人資料保護之重要性,只因有人使用定期票超額多次使用大眾運輸工具,就想知道該使用者之身分,不僅讓人擔心個資外洩,更讓人有一種活在白色恐怖恐懼當中的陰影。

俗話說,開餐廳就不怕客人吃,既然推展定額定期票政策,就不應該擔心定期票使用者使用,柯市長如果怕虧錢,乾脆就取消,但切記不要濫行查閱定期票持有人個資,不然可要吃上官司!

(作者為公務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