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院法務部認同「國民法官制」又如何?


圖/司法院大法官網站

 

無可諱言,台灣民眾對司法的評價與信任度,是各項公權力中最低的;蔡英文總統在第一任就職演說中拋出的「司法改革」,之所以獲得現場最大、最久掌聲,就是最好的印證!

邇來,現行法官獨立審判制究竟是要改變為國民法官制還是陪審制,又在媒體輿論吵得沸沸揚揚。雙方各自引經據典,讓國民法官制與陪審制的優缺點分別攤在所有國人面前,這種論辯政策的方式,是理性的、健康的。

但是,先射箭再畫靶或先有定案再找人背書,絕對是不宜出現的鏡頭!尤其是,身為被改革對象的司法院、法務部、法官等等,在這場國民法官制與陪審制利弊得失的論辯中,是最沒有資格立場發聲的,也是最該自我約束而非嚷嚷最大聲的!道理很簡單:今天,司法之所以引起高漲的民怨民怒,不正因為它長期以來的不知自動檢討、反省、改革,甚至連被動檢討、反省、改革都在頑抗嗎?不正因為它主張堅持的,多數民眾不認同支持;它認同捍衛的,多數民眾不以為然嗎?

像許多法官紛紛為文,一面倒力陳陪審制之不妥、不可取,除了落人「本位主義」的口實外,難道是要告訴大家,採陪審制的民主先進國家英國、美國,其司法公信力,是比(民眾對司法不信任度長期高達七、八成的)台灣還不如的?

像司法院、法務部紛紛表態:「一致認同」「國民法官制」,試圖舖陳引導改革的方向,更讓人憂心忡忡!「國民法官制」乃由長期不知檢討、反省、改革為何物的司法院所提之改革方案,此其一;有這麼「一致認同」的一元化集體意志、沒有異議雜音,再加上線上法官都已飽嚐自由心證、獨立審判兩項法寶的甜頭,恐龍法官、奶嘴法官、情色法官可以安安穩穩躲在司法大家庭的保護傘下的歷史共業,將伊于胡底?

任何改革,都不宜由被改革者主導、獻策!司法改革何嘗不然?司法院、法務部「一致認同」「國民法官制」的風向球,正可作如是觀!

(作者為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 資料來源:台灣英文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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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國財

張國財
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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