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漢


美國陪審制度「與生俱來」,明載憲法,制度雖好,也難免恐龍陪審團,「十二怒漢」(12 Angry men)和「鐵面無私」(The Untouchables)兩部電影,便戲劇性凸顯它的問題。

「十二怒漢」同樣劇情拍過兩次,描繪陪審團爭論殺父案有罪或無罪的判決,依法官指示:如果他們對證據有「合理的懷疑」就應作無罪判決。

陪審團只有八號陪審員對證據存疑,投無罪票;經過一番爭論,他建議重新投票,他願服從十一人的判決,不料有人改變主意,還是有一票認定無罪。

他們重新檢視證據,爭論結果,十一人各自找到可疑之處,堅持有罪的三號陪審員,最後投降,達成無罪的共識。

「鐵面無私」是描寫芝加哥黑道卡彭,因組織犯罪被起訴,他買通陪審員,老神在在等待判決,法官也偏著他,最後調查組長要求與法官單獨談話。

庭審恢復,法官滿臉無奈,下令庭警調換陪審團,卡彭臉色大變,檢察官回頭問調查組長:「好傢伙,你跟法官說什麼?」調查組長淡淡地回答:「我說他的名字也在收賄名單上!」

近三十年最爭議的案子,應數辛普森(O. J. Simpson)謀殺前妻及其男友案,獲判無罪,但事後民調,八十三趴白人和五十七趴黑人都認為辛普森有罪;無罪判決是種族問題使然。

台灣因長期黨國統治,司法政治化和腐化,而有恐龍法官;但民間攀親結戚,也難免恐龍陪審員。專業的法官會被腐化,非專業陪審員更會被腐化,節制專業法官應該比約制非專業陪審員容易。

在陪審制或參審制之間,民團堅持陪審,制度之爭淪為政治叫囂,人不在場的前大法官,竟說出「據實描述」總統「喝斥」大法官的怪話,還把總統協調制度改革說成干涉司法,他們比十二怒漢還衝動!

(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鏗鏘集》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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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景弘

王景弘
王景弘曾任《聯合報》記者、選述委員、駐美特約撰述、紐約《世界日報》編譯、《經濟日報》駐美特派員、《聯合報》駐華府特派員,以及《台灣日報》主筆。著作有《採訪歷史:從華府檔案看台灣》、《杜勒斯與台灣命運》……。目前每週在《自由時報》撰寫〈鏗鏘集〉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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