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子灣怒吼:追究李眉蓁法律責任

高雄市長補選國民黨籍候選人李眉蓁遭檢舉涉嫌論文九十六%抄襲事,當事人以道歉聲明放棄碩士學位,試圖為選情止血。本案已涉及違反學術倫理、侵犯著作權、偽變造文書、詐欺等民刑事法律責任,應「依法」偵辦,以正視聽。

中山大學對於碩博士學位的審查核發是有其標準作業程序:碩博士生學位之論文,首先均需經「電子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檢核通過後,才能口試。由碩博士生簽認「研究生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規範聲明書」:「本人瞭解並保證所撰論文完全遵守著作權法及學術倫理,…論文倘有造假、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涉其他一切有違著作權及學術倫理之情事,及衍生相關民、刑事責任,概由本人負責。」之後,再經口試委員會後之修改檢視並未違法抄襲,指導教授才會簽名認可,送請學校核發學位證書。

若碩博士生有違反規範聲明,則依據「研究生學位考試施行細則」第十五條之規範:已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發之學位證書;其有違反其他法令者,並應依相關法令處理。經撤銷學位,並公告註銷其已發之學位證書後,應通知當事人繳還該學位證書,並將撤銷與註銷事項,通知其他大專校院及相關機關(構)。

是故,李眉蓁既明知且簽署聲明,即應坦然面對碩士論文抄襲之法律後果,不容狡辯。提名參選之國民黨也要承擔「政治誠信」之背書責任,勿再妄圖以政治手段作為遮羞企圖。中山大學除啟動學術倫理究責機制外,也應將此案主動移送檢調單位調查,以表達維護中山大學倫理規範與學術校譽的決心!

(作者為中山大學亞太所法律組博士生)

中山應積極修護校譽

◎ 蕭嘉弘

中國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李眉蓁的中山大學碩士在職專班論文,「沒一頁是蓁的」!

李眉蓁是在二○○八年(二十九歲)取得南部頂大中山大學的碩士學位,二○一○年當選高雄市議員,這會不會是事先安排的形象加分工程?還是像韓草包一樣「能撈就撈、能混就混」?

中山大學行政會議通過取消論文「永不公開」選項,已是落後其他一般大學對學位論文的處理和做法;現在送校外四個月內審定李的論文,市長選舉也早已落幕。李對中山大學的傷害已經造成,中山大學應該以更積極的態度與實際作為,來修護校譽。至於主要被抄襲的台北大學雷政儒碩士,智財權被侵害,是否也該對李提告?除了為自己和校方討公道,也可導正這類政客污染學術圈的歪風,功德一件。

(作者為台灣大學國發所研究生)

李眉蓁對比楊念祖

◎ 黃惟冰

面對碩士論文抄襲風暴,國民黨高雄市長補選候選人李眉蓁二十三日一改先前強硬態度,選擇公開道歉,並宣布「放棄」碩士學位。

同樣獲得國民黨器重的前國防部長楊念祖,在二○一三年八月一日接任國防部長的短短六天後,便因曾擔任主編的《決戰時刻》一書部分內容涉及抄襲,而宣布請辭,創下任期最短的國防部長紀錄。

國防部長楊念祖今日晚間舉行記者會,宣布請辭國防部長。(記者羅沛德攝)

國防部長楊念祖晚間舉行記者會,宣布請辭國防部長。(記者羅沛德攝)

 

 

然而,楊念祖之於《決戰時刻》,只是負責彙整的主編,而且涉及抄襲的段落,也只佔全書的一小部分,但他立刻請辭負責。相較之下,李眉蓁的碩士論文她是唯一掛名作者,再加上幾乎是全文抄襲,如今卻只想用「放棄」學位來停損,還要繼續競選市長。不禁讓人想問,難道國民黨的為國舉才是兩套標準,部長不能抄襲,但市長卻可以?還是說,今非昔比,江啟臣主席對於學術倫理的要求,還不如七年前馬政府的標準?

(作者曾任智庫研究員,高雄市民)

◎ 張添松

高雄市長補選候選人李眉蓁被爆碩士論文大量抄襲他人文章,昨天含淚聲明放棄中山大學碩士學位,放棄學位就沒事了嗎?請問酒駕被逮後表示願意放棄駕照還可繼續開車嗎?又請問小偷被抓,退回贓款就可被寬恕嗎?而更離譜的是,國民黨有些同黨同志還加以「肯定」,這能讓國人接受嗎?推出這種候選人,對得起高雄市民嗎?

國民黨主席江啟臣雖然口頭上說,沒辦法接受論文抄襲,卻也沒有加以嚴厲譴責,也沒有祭出黨紀處分,更沒有要撤銷或開除李眉蓁黨籍的意思。難道,國民黨真的要挺她挺到底嗎?這樣的黨主席,與草包又有何差別?這樣不知反省檢討改進的黨還有希望嗎?

(作者為社會志工,台北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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