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對「議員」的期許究竟是什麼?

8月15日高雄市長補選在即,這段時間候選人李眉蓁的表現荒腔走板,對高雄一知半解,若她是素人參政,或許大家不會如此錯愕,但她已是連任三屆的議員,甚至曾獲評為問政最認真、問政品質最優的議員。這不禁讓筆者思考,我們對「議員」的期許究竟是什麼?

國民黨高雄市長補選參選人李眉蓁。(中央社)

 

筆者想將目光拉回故鄉南投。這屆南投縣議會很不平靜,張維華因行賄遭判有期徒刑4個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曾振炎因被檢舉詐領助理費,二審仍判刑3年半;陳昭煜則因出席費被判緩刑2年。代夫出征的吳瑞芳詐領助理費被法院裁定收押,她丈夫在當議員時,因涉嫌詐取財物未遂罪嫌被判刑2年。八連霸的莊文斌,因胞兄買票,去年11月被判當選無效,遞補上的游宏達在今年3月也因收賄遭判7年,目前上訴中。

上述的議員幾乎是連任或有家族親戚裙帶關係,這在地方選舉很常見,選民也會顧及人情、習慣而接受這種「傳承」,也因此讓不該傳承的陋習日漸穩固,為了維持陋習得來的利益,造成南投政治新陳代謝非常緩慢。

當民代無法有效監督,會如何阻礙地方發展?筆者舉個例子。7月國民黨在南投舉辦行中常會,其中有一段話令人毛骨悚然,大意是縣府的預算送到議會幾乎不會被刪減,讓縣府很好做事。我想南投人(不管是在地、旅外)都感受得到,近幾年地方發展近乎停滯,只有天空之橋、步道一直蓋,不斷消耗莫名其妙的經費,累積南投縣負債。

那我們究竟對「議員」的期待為何?筆者認為是跑攤之外,必須對地方發展有實在的想法;另在議會上能清楚、無私地審查經費、監管政策推動。此外更重要的是,南投人要發揮監督議員的力量,淘汰不適任的民意代表,以此加速南投政治的新陳代謝,打破穩固齷齪的陋習。

(南投青年)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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