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研究報告 不全然需要同儕審查

 

台大公衛學院院長鄭守夏對原定在廿五日發表的武漢肺炎彰化萬人抗體篩檢報告「喊卡」,理由是學術研究通常需經過專業的同儕審查,被期刊認定過後才發表。如果這是出自一般百姓的口,筆者沒話講,但出自學術高層的嘴巴,筆者只有對母校的公衛學院感到汗顏。

彰化縣衛生局和台大公衛學院合作萬人血清抗體流行病學調查計畫,因作業不及,原訂明日公布報告喊卡。
(記者張聰秋攝)

彰化縣衛生局和台大公衛學院合作萬人血清抗體流行病學調查計畫,因作業不及,原訂明日公布報告喊卡。 (記者張聰秋攝)

 

 

幾乎所有醫生都知道,論文的發表有兩個方式,一種是在「學會」開會時以口頭或壁報發表;另一種則是在醫學「期刊」以紙本(現在多數以電子版本)發表。

在「學會」發表論文雖然也需要學會「接受」,但投稿時僅提供摘要,完整內容在開會現場才呈現。所以這種論文不需要、也沒有辦法做事先的「同儕審查」。

至於在「期刊」發表論文,除了層級極低的期刊,一般期刊會設有審查委員會(review board)以執行同儕審查(peer review)。主編可根據審查委員意見,要求作者解釋或修改,甚至直接拒絕刊登。

因此,醫學研究成果發表並不全然需要「同儕審查」。未經「同儕審查」發表研究報告(如在學會)並不違法,也沒有違背倫理。沒錯,發表在有「同儕審查」的雜誌可獲得較高的credit(公信力),但不要忘掉,「同儕審查」可能要求修改或刪除內容,那我們是不是就看不到原始的數據和結論。尤有甚者,一旦「同儕審查」的結果遭到拒絕刊登,那一切真相豈不石沉大海?

筆者認為鄭院長如果有不能公布萬人抗體篩檢報告的苦衷,請改用其他藉口,而不要用貽笑大方的「同儕審查」理由,把全民當傻瓜。

(作者為成大醫院醫師)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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