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人和媒體是否踩到法律紅線?

一個前提再來看看這個所謂的「萬人血清抗體檢測研究」,這是針對「高風險群」進行檢測,風險比例本來就比全體社會取樣高。

縱使採自「高風險群」,沒有萬人,總共檢測「4841人」,只有「4人」有抗體,比例是0.083%,所以台灣整體社會的比例應該是比高風險群更低,可以判定台灣社區感染的風險極低,再與國際相較,以東京為例是0.1%(此為一般篩檢而非高風險群篩檢),東京是台灣的1.2倍,是大阪是0.17%,大阪是台灣的2倍,台灣的防疫真的做的很好,社區潛在風險極低極低極低。

現在問題來了...某些媒體和所謂專家過去所散播的「假數據」,導致恐慌的「謠言」,像「彰化血清抗體檢測 萬人無症狀感染者」、「萬人中高達百分之一有抗體 社區恐爆發感染」、「完成5000人 百分之一有抗體」,根本只有完成4千多人,哪來的萬人?哪來的5000人?然後哪來的結果報告?這些人和媒體是否踩到了法律的紅線...

「傳染病防治法」第 63 條
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14 條
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
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
罰金。


這些唯恐台灣不亂的造謠者,有的是媒體、有的是名嘴、有的還是醫療專家,檢察署不可以鄉愿不理!

< 資料來源:王定宇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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