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怎麼沒「光復」北越?

九二共識破產,國共再串通,合搞「台灣光復」,稱來台受降就是「光復」。若如此,來台之前,中國派兵廿萬北越受降,兩個月後就撤軍回中國,為何沒「光復」北越?

因為「受降」只是接受日軍投降,遣送日軍回日本,自己也須回中國,讓受降地之一的台灣,依一九四五年簽訂的聯合國憲章,託管自治獨立,但中華民國沒撤軍,之後更以屠殺鎮壓反抗竊據台灣,反映於血淋淋的歷史中。

一九四八年底,蔣介石徐蚌兵敗,人員開始流亡台灣,東京盟軍總部傳出,南京垮台後不能進入台灣,美將協助台灣獨立,提交聯合國決定。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二日蔣介石警告陳誠,台灣不過是中華民國的託管地性質(連託管地也不是),還說什麼「光復」?同年六月廿日蔣介石父子日記均載,東京盟軍總部要拿回台灣,聯合國自己託管,否定了「光復」,證實台灣託管確是邁向獨立的國際協議的第一步。

一九五○年六月韓戰爆發,美國總統杜魯門聲明台灣地位未定,將由對日和約或聯合國決定。翌年舊金山對日和約簽訂,和約的「前言」聲明,日本絕對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原則,第二條規定放棄台灣。起草的杜勒斯說明,「前言」是和約很重要的一部分;而放棄的領土,依聯合國憲章託管。一九五二年和約生效,一九五三年一月杜勒斯升任美國國務卿,三月推動台灣託管,蔣介石反對,寫在一九五三年四月十日和十五日的日記。一九五四年九三砲戰,第一次台海危機,美英紐決定在安理會提出「台海停火」案,代號「神諭行動」Operation Oracle,蔣介石也反對,原因之一是,惟恐美國趁機在聯合國提出台灣託管。

可見,台灣不是「光復」,也非地位未定或中華民國台灣,而是獨立,只欠宣布。

(作者為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https://www.facebook.com/TPGOF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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