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舉出理由捍衛自己的立場

很多法律人在酸這一段文稿,我個人是不認同的。理由是:

1、我們當然應當知道,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並沒有憲法審查的權限。但這是廢話,本文稿也沒有說是大法官解釋。有人去質疑那些說是違憲的人自己「當大法官」嗎?沒有的話為啥指揮中心說自己的立場就被酸當大法官。

2、政府機關面對自己行為被責疑違憲,但認為應當沒有違憲時。主動舉出理由捍衛自己的立場,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事。

3、而且,指揮中心的回應雖然簡短,這個議題要細談可多了。但這個議題絕非那種「違憲明顯到像是寫在頭上,而指揮中心在說瞎話」的案例,反而是很有可能真的合憲的案例。法學爭議可以很多,而在違憲審查之前沒人知道結果。但指揮中心的主張並不是鬼扯。

4、我已經受夠了政府不能捍衛自己的主張的適法性、合憲性與合理性的狀況了,政府當然會認為自己的措施是合憲的,除了完全無視法律的傢伙。那就要把理由說出來,我們來看你是不是鬼扯,你不說反而不對。一個不捍衛自己的政府,反而有害於公共議題。德沃金不會叫被質疑違憲的政府機關閉嘴。

5、最終你只能挑毛病說指揮中心這樣的文稿看起來太有權威性,會「讓人誤會」這是有權的憲法解釋。但這種挑毛病已經是非常末節的問題了。

#勿忘剿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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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T.J. Chang的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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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J. Chang

T.J. Chang
有路,咱沿路唱歌;無路,咱潦溪過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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