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欠波蘭的德國這樣做 虧欠台灣的中國呢?

1970年12月7日,時任西德總理的威利•布蘭德(Willy Brandt),為了跟波蘭簽訂華沙條約而親自到波蘭訪問(在此條約中,德國將奧得-尼斯河以東的領土,即二戰前佔德國原國土四分之一的東部領土,全部歸屬於波蘭)。當天,在紀念1944年8月至10月近20萬因起義抵抗納粹而死難的華沙猶太區起義紀念碑前,布蘭德不僅獻上花圈致敬,甚至於還在死難者的石碑前下跪(被稱作「華沙之跪」),並默哀了半分鐘;當天,西德與波蘭簽訂了華沙條約,東、西德於1990年統一之後,這個條約再次被確定!
北京一處有著毛澤東、周恩來、劉少奇肖像的櫥窗(圖/美聯社)  

 

布蘭德的「華沙之跪」之所以膾炙人口、傳頌至今,說明了:一個懂得認錯道歉的個人/民族/國家,是偉大的、值得敬重的!認錯、道歉、伸出友誼之手乞求原諒,是真心贖罪的三部曲;重大錯誤、罪行之前,彎腰鞠躬,甚或下跪,身體的低姿態非但不表示人格的卑下可恥,反而是展現了道德的高度!

因抵抗納粹德國而遭殘殺的波蘭人,悲慘的命運至少還是來自第三者、敵人。同樣經歷過集體悲慘命運的台灣人,更不堪,更痛,因為,傷害直接來自於高高在上、主宰一切的家父長──在一八九五年的馬關條約下,顢頇又腐敗的「祖國」,把轄下台灣狠心割捨拋棄、永久讓與日本的罪行,跟二戰後仍存在的,無能又無良的為人父母者,把親生骨肉出賣給第三者當養子、養女(甚至於被推入火坑)的罪行,有何兩樣?

歷史的傷痕,很難靠遺忘或拒絕面對得到療癒。在二戰期間,納粹德國虧欠波蘭的,戰後的西德總理親赴華沙起義紀念碑前獻花致意,並下跪謝罪,提供了一劑弭平傷口的良方!反觀,來自中國的中國國民黨,在台灣造的孽(諸如二二八、白色恐怖、黑名單),有對仍健在的受害當事人或受害者家屬任何的認罪、道歉、賠償嗎?(註:二二八、白色恐怖、黑名單,至今無人認罪;二二八、白色恐怖的國賠,歷任民選總統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與蔡英文的道歉,來自國家,而非來自犯下罪行、至今還健在的中國國民黨)在十九世紀末,清帝國虧欠台灣的,甭說罪魁禍首的清帝國對台灣(人)從無隻字片紙的道歉了,就是接手清帝國的中華民國,以及再接手中華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從沒有任何人以中國領導人身分,到台灣,對當年滿清中國虧欠台灣的,向台灣人說聲:「對不起」;更過分的是,虧欠台灣的中國,今天非但沒絲毫歉意,還以繼續霸凌台灣為能事,對台灣的二度傷害、三度傷害,⋯⋯仍是現在進行式!

哪一天,號稱文明古國、禮儀之邦的中國,其總理或國家主席,能展現道德的高度,到台北訪問,並簽訂「台灣條約」,承認台灣的領土主權,對一八九五的出賣台灣,認錯、道歉、伸出友誼之手,乞求台灣人的原諒?


( 作者為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 資料來源:台灣英文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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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國財

張國財
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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