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亞那事件之我見

當政府宣布將在蓋亞那設立「臺灣辦公室」,是重大外交突破之際,大部分國人或許不知蓋亞那究係何方神聖?事實上,別說是對外交事務較少關心之普羅大眾,即便個人向來關心國際事務,第一次注意到蓋亞那也要到1993年,當年11月,蓋亞那交存《海洋法公約》批准書,讓《海洋法公約》達六十份批准書,使《海洋法公約》得於次年(1994年)正式生效,此是個人第一次聽到有此一國家!當時還以為是非洲或加勒比海國家,一查才驚覺是在南美。

如此一個人口不到80萬,在國際上毫無政治與經濟影響力的國家,設立一個不具外交地位的「臺灣辦公室」,僅將從臺灣取得經濟利益或援助的新朋友,為何讓政府大張旗鼓地宣稱是外交重大突破?我想至少有以下理由:

第一、民進黨執政以來,邦交國連連喪失,除對美日之外,在外交方面,臺灣近乎處於持續挨打狀態,終於在南美可設立有官方介入的「臺灣辦公室」,當然有值得大書特書之處;

第二、或許更為重要,以往臺灣的外交努力,美國固會予以關注甚或協助,但通常不會發表聲明歡迎或稱讚,但在宣布建立臺灣辦公室後,美國新政府國務院罕見地正式表示:「美國歡迎在蓋亞那設立台灣辦公室,這將加強雙方不斷發展的關係」;

第三、機構名稱是「『臺灣』辦公室」,以往中國只要看到臺灣兩字在國際場合出現就氣急敗壞,必除之而後快,現在民進黨政府成功使用臺灣作為機構稱謂,是繼索馬利蘭之後再次成功地以臺灣為名設立對外聯絡機構,往後將可援例努力。

然於宣布之後,中國立即表示:「希望有關方面恪守一個中國原則,不與台灣進行任何形式的官方交往,不互設任何官方性質機構,切實採取措施糾正錯誤,消除負面影響」,短短二十四小時內,蓋亞那外交部隨即聲明:「未有與台北建立任何外交接觸或關係,強調會繼續堅持『一個中國』政策」,設立辦公室一事,嘎然終止。中國堅壁清野式的打壓,並不令人驚訝,但令人難過的是,國內竟亦有人爭相附和中國論調,指謫政府妄動,貪功冒進,是臺灣自取其辱。

本案至此,仍有部分結論可供思維。首先,此次事件是美國在一系列協助臺灣國際參與立法後之首例,本案美國亦罕見地事前協助,事後公然讚揚,但仍無法有效地讓臺灣保有戰果,功敗垂成。無庸諱言,中國在南美的外交影響力不容忽視,然亦無庸灰心喪志,蓋因臺灣是中國的核心利益問題,中國自會傾全力;然臺灣對美國而言,仍僅是其眾多利益之一項,甚至並非核心利益,美國究係能夠且願意協助我國至何種程度,自當審慎評估與溝通。

其次,不要對中國有任何幻想,在外交戰場中國不會給予臺灣任何空間,任何期待中國給予「『外交』活動空間」,無異痴人說夢。在外交場合,固然不要蓄意激怒中國,但臺灣真正要戒慎恐懼的無寧是一個理性的中國,遇到越不理性越強烈反撲的中國,則要審慎樂觀,因唯有不理性的中國,才會在外交事務上產生失誤,亦唯有中國的失誤,臺灣在外交上才有突破的可能。

最後,此次雖已挫敗,但對相關人員的努力,個人認為仍應給予肯定,蓋唯有努力尋求任何可能突破,才是臺灣外交生存的唯一選項。不要懼怕外交戰,要不斷想方設法,厚積以戰養戰的修為,在不同的外交領域尋找戰機,寧可嘗試失敗,切莫坐以待斃。

(作者為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國際法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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