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協議 沒有意義

等中共學會「信用」兩字再說

前總統馬英九不斷呼籲蔡政府,不要拒絕中國疫苗,更以自己總統任內簽訂的「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強調應儘快推動。可議的是,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也公開呼應,提「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持續進行。雖然台灣防疫受到國際肯定,但近來在疫苗議題上,仍可見國內特定政客與對岸兩相唱和、聯手逼台!

中國是全球認定的人治獨裁指標國家,許多國際公約未必遵守!馬總統任內跟中國簽了許多「兩岸協議」,到底有沒有用?事實擺在眼前。以馬與中國簽的「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為例,二○○九年台灣在中國三聚氰胺的毒奶粉事件中受害慘重,包括金車公司等十幾家受害廠商當時依據「兩岸食品安全協議」,集體向中國提出總金額約近七億元求償,但直到今天,台灣獲賠金額為零。

再以馬總統與中國簽的「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為例,指標案例就是債留台灣、逃亡中國的「十大通緝犯」陳由豪,曾任國民黨中常委的陳由豪,積欠我國銀行債務高達三一五億元,債務卻由台灣人承擔,陳由豪不只在中國風光投資,更曾名列中國「十大優良繳稅大戶」,馬自豪簽訂「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卻一再對陳由豪引渡失敗,宛如廢紙。

馬先生簽了許多兩岸協議,但獨裁中國明顯「選擇性執行」,從「兩岸食安協議」為台灣廠商求償失敗,到「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引渡陳由豪失敗,現在馬又高喊「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效果其實已可預見。馬的所謂兩岸協議,除了政治口水或迎合中國操作的媒體效果外,在法律上,根本沒有意義。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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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帝穎

黃帝穎
律師,永社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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