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建中那三個小伙子

「那個大法官充當共犯的年代」一文,記述有司法官質疑「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日前召開「威權統治時期司法體系檔案應用研商會議」,引發司法官指出「促轉會」有「思想檢查」之嫌。文中坦誠說出當年的大法官作出許多荒唐的憲法解釋,如:一、讓國民大會代表和立法委員當到死的「萬年國會」,二、讓蔣介石連任至死的解套法,最荒謬的是大法官先前第六十九號說:凡犯叛亂條例者若未自首皆認定永久繼續參加。後來釋憲第一二九號還進一步加碼:「滿十四歲人參加叛亂組織,於滿十四歲時若無其他事實證明其確已脫離者,自應負刑事責任。」

所以在台灣政治叛亂犯中,在戒嚴令廢除前,追殺幾十年前在中國參加什麼少年隊和讀書會的,均是依據大法官解釋判罪的,而台北汐止「鹿窟案」逮捕全村人,連小孩也抓,大法官正是幫凶。

一九六二年我被逮進警總看守所,在十五個難友中,有個不到五十歲就滿頭白髮的李老師,他是福建漳州人,日本投降後,他因精通北京語,正好應召所謂的台灣接收大隊,跟隨陳儀來台北工作,二二八事件發生時因滿口漳州話被台灣人保護,事後他被派去國民小學當「國語」老師,生活安定後先接新婚不久的妻子來台,本來想過幾年生活好些才接雙親來台灣團圓,豈知腐敗的國民黨兵敗如山倒,狼狽逃亡到台灣。

李老師是個孝子,大陸沒淪陷前,他每個月一定寫信寄錢給雙親,那知蔣介石一敗退,即刻封鎖國人不能和大陸任何人通訊聯絡,蔣家的禁令,讓好多大陸人發瘋起狂,當時社會就發生許多外省軍人求情求愛不成,槍殺女方家人的慘事。

李老師後來育有二男一女,長男叫念漳,以示思念故鄉,案件發生時兒子讀建國中學初二不滿十四足歲。

李老師非常思念故鄉的雙親,在收聽收音機時偶然聽到中國共產黨的對台廣播,尤其深夜時聽得更清楚,特別是那女播音員悅耳動聽的聲音,後來聽中國廣播的事被兒子發現,父親沒有拒絕兒子收聽,父子倆竟然聽得入魔。

李老師的兒子被中共女播音員洗腦,不久到學校吸收了二個同學,組成「紅色先鋒隊」,三人用學校筆記簿的紙,寫下「打倒蔣中正!」「毛澤東萬歲!」「共產黨萬歲!」等等,利用深夜無人時,分頭貼在台北街頭電線桿上。

不久這案件就被舉發,很快逮到建中那三個小伙子,李念漳供出父親收聽中共廣播的事,後來李念漳被判五年徒刑,另二個同學軍法官法外開恩,叫家長簽保帶回家嚴加管教,但李老師失去教職,送到生教所管訓接受感化教育三年。

李老師父子的這件事,比較如今傾中擁共份子的囂張行為,真是令人感嘆。

(作者為政治受難者)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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